[新聞] 越南家庭看護工、漁工 7月分階段開放

看板Vietnam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9年前 (2015/04/30 12:4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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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家庭看護工、漁工 7月分階段開放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30/500176.htm 2015年04月30日 11:40 ▲勞動部長陳雄文4月26至29日參與越南河內市召開第4屆臺越勞工部長會議, 雙方同意恢復越南新勞務輸出公司的認可。 (圖/資料照片)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1040/d1040547.jpg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長陳雄文 4 月 26 至 29 日,應越南勞動榮軍暨社會部部長范氏海傳邀請, 在越南河內市召開第4屆臺越勞工部長會議。 雙方同意恢復越南新勞務輸出公司的認可,並分階段開放家庭看護工及漁工, 雙方將盡速完成行政程序後,原則上於 7 月 1 日重新開放。 勞動部指出,將再開放 1 年後,視越南勞工在臺工作情形,檢討後續開放範圍及人數。 陳雄文表示,在雙方部長會議時, 雙方就恢復越南勞工引進、推動直接聘僱及加強管理以減少行蹤不明外勞部分熱烈討論, 並達成共識。 我國與越南中斷部長級會議 10 年後,本次重啟雙方部長級會議, 越方接待我國代表禮遇,安排陳雄文與越南副總理會談,並答應加強保護越南台商。 雙方也同意新引進的越南家庭看護工來臺前, 須接受 90 小時的照顧服務專業訓練、200 小時的華語訓練及 100 小時的法令講習。 同時,關於行蹤不明越南勞工的罰款、收容、遣送等費用,將依我國法令規定, 如應負擔者為越南勞工時,優先由越南勞工或其家屬支付,無法負擔時, 則由越方勞務輸出公司先行墊付。越方將指導越南勞務輸出公司與勞工簽訂擔保合約。 雙方也同意推動直接聘僱方式,以減少仲介費用,並將通過華語能力測驗者, 優先納入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 至於減少行蹤不明越南勞工部分, 雙方同意由我國每月提供行蹤不明越南勞工清單交越方查處, 越方並每 2 個月回復我國行政裁罰件數、金額等查處情形, 降低越南勞工赴臺工作費用相關措施。 此次,雙方首次由兩國官方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越南勞動榮軍暨社會部海外勞工管理局簽署會議結論, 突破 23 年來由民間經貿文化單位簽署會議結論的慣例, 雙方將於 5 月成立工作小組,以落實會議結論。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買得起的房子 E ◢██████◣ 被老闆當人看 E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etnam/M.1430368839.A.F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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