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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北美][ESTA][F1 ] 該怎麼做比較好?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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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請好備用,參加畢業典禮是正當理由,很難想像移民官員會拒絕入境。. F-1 被拒絕再來擔心。. 可以,但不見得會給這麼長的停留時間。. 解法:以 F-1入境後待到 Grace Period 快結束時候申請 I-539轉成 B-1/B-2身. 份,用 $290 買到約兩個多月的停留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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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i20到5/15. 因為有事情需要在5/15的畢業典禮回台灣一趟 也不打算申請opt. 所以5/5回台灣 預計5/13回美參加畢業典禮. 但是因為房子的租約到8/8 也不能轉租. 所以打算直接待到考完NY BAR再回台灣 考試是7/26 7/27. 請問我5/13回美國要用f1入境好 還是直接申
(還有20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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