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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北美] 用VWP從加拿大進美國旅遊,從美國返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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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P並沒有對於加拿大居民的非加拿大人造訪美國做出特別不同的規定。. 關鍵不在於計不計入90天/180天。. 而是每個停留期,如果沒有離開美國的鄰國,就繼續延用,這也是為了方便. 在這段期間之內,進入美國就等於是「回到美國」繼續拜訪,不需要重新檢查居留意圖. 這個規定並不是用來限制旅客的居留長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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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一下我不是要硬凹或是想自找麻煩去邊境闖關. 只是想提出來討論一下,如果cchris大有時間的話,是否也可以提出你的看法呢?謝謝.. 我覺得關於在加拿大持工作證工作的合法居民出入美加邊境的90天的算法有點奇怪. 因為持長期工作證的人進入加拿大並不是去旅遊,而是回到居留地工作與居住.. 如果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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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申請後,第一次入境美國並且使用後起算90天,這90天時效不論你是待在加. 、墨、或是加勒比海區域部份島國都不會停止計算。如果是搭飛機離開北美洲就. 會停止計算。. 如果你第91天後人還在美國國內,就視為非法居留而會留下紀錄。如果出境到加. 拿大就沒事,視為你90天完全用滿,下次要再入境沒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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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前在加拿大持工作證,工作到三月底結束. 二月中要去夏威夷開會,順便玩一下,預計會在美國待兩週然後回加拿大. 完成交接還有打包以後,計畫在四月初開車橫越美國,旅遊兼拜訪親友. 然後從美國西岸搭機回台. 本來覺得應該是不會有甚麼問題,因為返台機票會在入境美國之前就買好. 但是後來想到VWP的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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