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有效期未到是否需重新申請

看板VISA作者 (用心感覺)時間8年前 (2016/02/09 13:1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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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份因商務拜訪申請了ESTA (Expiration Date 2017/4/24) 今年一月底因出差又申請了一次 (Exipration Date 2018/1/15) 根據我的理解,在有效期限內ESTA應該具有90天內免簽的效力 所以我認為應該不需要重新申請吧? 因為這個是公司在辦的,我也沒有過問,只是覺得很奇怪... 詢問一下板友確認一下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210.65.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54994740.A.F67.html

02/09 13:21, , 1F
沒錯
02/09 13:21, 1F

02/09 13:48, , 2F
哈 那我跟公司建議一下別浪費錢了XD 謝謝
02/09 13:4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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