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OPT ] OPT期間出境簽名要求

看板VISA作者 (混沌)時間8年前 (2016/01/18 14:0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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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現在是OPT身分在工作, 然後農曆年打算放假回台灣一趟, 因為I-20上的學校人員簽名已經過期, 所以我就網路申請一份(工作地點和以前學校在不同州), 學校人員寄來的I-20只有在第一頁School Attestation有簽名, 在後面Travel Endorsement沒有簽名, 詢問之後對方是說只要第一頁的簽名6個月內就不用在後面簽名, 請問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之前舊版的I-20後面是都有被簽名(就算都沒有出境), 所以感覺不是很確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5.129.233.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53097204.A.43C.html

01/20 12:52, , 1F
不是吧... 新版opt我不確定但舊版的旅遊那個section
01/20 12:52, 1F

01/20 12:53, , 2F
還要再簽一次 你就拿去簽吧
01/20 12:53, 2F

01/21 00:18, , 3F
學校人員說新版的改規定了,待我使用後看看
01/21 00:18, 3F
文章代碼(AID): #1Md83qGy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