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赴馬來西亞免簽 15天延長為30天

看板VISA作者 (藤和艾莉歐)時間8年前 (2015/09/19 01: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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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昨天公布,馬來西亞政府宣布,自本月15日起,我國人赴馬來西亞免簽證停留 期限將由每次15天延長為30天。 外交部指出,自2011年馬國給予我國人15天免簽證待遇後,台馬互訪人次逐年增加, 自2011年的54萬人次,增至2014年的71萬人次。本項簽證新措施實施後,可望更加便利兩 國人民的觀光旅遊及短期商務活動,並促進雙方青年學子寒暑假期間的交流。 外交部也提醒國人,預計停留馬國超過30天者,仍須先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事 先申請簽證。免簽證待遇僅給予赴馬國觀光旅遊、短期商務及社會參訪活動。若是因其他 事由如工作(包括機器設備維護及安裝)、求學或長期商務赴馬者,須依實際目的申請不 同類別的簽證,切勿濫用或誤用馬國免簽證待遇,以免遭馬國移民局遣返並留下不良紀錄 ,影響申請再次入境馬國簽證的權利。 雄獅旅行社副總經理游國珍表示,「不認為對台灣團體客有太大利多。」因為團客到 馬來西亞多停留4到7天,原本15日簽證停留期限就已足夠,因此不太會吸引更多團客到馬 國旅遊;延長至30日反而讓商務客更容易往返洽公,或自由行旅客可停留更久,這兩個類 型的旅客應該受惠較多。他認為馬國若要吸引台灣客前往,開放免簽或免簽證費應該比較 有效。(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915000399-260114 (中國時報 2015-09-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47.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42596387.A.D66.html

09/23 17:04, , 1F
對背包旅行者很適用~當初因為簽證才兩周不得不移動到下國
09/23 17: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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