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泰落地簽證申請表電子化 非電子簽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4日專電)
泰國對中華民國等18國實施落地簽證,即日起申請表格電子化,民眾可預先填妥列印
,抵達後再提交申請,但非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發言人藍夏禮今天表示,泰國移民局所實施的落地簽證表格電
子化,是節省旅客在抵達曼谷蘇凡納布國際機場填寫表格及排隊的時間,凡入境泰國的旅
客,可先至泰國移民局網站填寫落地簽證表格後再列印,但不是實施電子簽證。
申請泰國落地簽證所需要文件如下:一.有效期限6個月以上的護照;二、出示已確
認自抵泰日起算15天內的離境機票;三、填妥入出境表格(Immigration Card-T.M.6);
四、最近6個月拍攝4X6公分照片1張;五、規費1000銖(僅接受泰銖,可在櫃台附近外幣
兌換處兌換泰銖),旅客須出示在泰期間足夠生活費,每人至少1萬銖現金,每1家庭至少
2萬銖(不得以信用卡做為財力證明);六、填妥落地簽證申請表格。
填寫表格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th/,在左下方的ONLINE APPLICATION
FOR VISA ON ARRIVAL(藍色)欄位點入即可,依其指示填寫,完成後最好列印表格,泰
國移民局會給予申請編號。
駐泰代表處表示,落地簽證表格電子化,只是簡化流程,由於並未在線上付費,也未
告知准駁,並非電子簽證,建議旅客最好還是先行辦妥簽證再入境,以免落地簽證被拒,
無法入境泰國。1040904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509040362-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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