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2 ] 工作
請問我如果持F2簽證入境美國,
但同時為台灣雇主工作,
公司會每個月匯薪資(一個月大約台幣四萬元)到美國戶頭,
因為F2規定不能在美國工作,
那可以在家自行收mail幫台灣工作嗎?
如果為台灣公司工作的話,
需要繳美國的稅嗎?
如果匯款性質非寫薪資收入的話,要寫什麼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25.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33729182.A.636.html
→
06/08 12:43, , 1F
06/08 12:43, 1F
→
06/08 12:43, , 2F
06/08 12:43, 2F
→
06/08 12:45, , 3F
06/08 12:45,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