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兩個月又再度入境美國
想請問去年9月我入境美國參加一個音樂季待到10/14約一個月,
11月底時我又入境LA說去旅遊加過聖誕跨年待到2月14才回台灣,待了75天左右。
五月中想去舊金山待兩個月,飛SFO,會先租好房子,兩個月後由SFO飛多倫多待兩個月,
九月中從多倫多回台灣。九月底從台灣飛德國,機票也買好了。
不曉得這次進美國會不會被刁難,但因為是飛不同機場,但又怕SFO海關會特別刁...
行李我會準備的非常簡單(一般背包客)
Road trip資料都會準備好,這樣被遣返的機會高嗎?
還是我先進多倫多兩個月後再飛舊金山會比較好,或是飛紐約待一個月後再飛舊金山呢?
謝謝各位幫小妹解惑
預計帶1000美元現金+存款50萬台幣的提款卡
另外小妹單身26歲一個人去,美國有朋友可以接應,要回找朋友還是回答單獨旅行比較好
呢?
另外如果有跟另一名女性朋友一起過去,單身一個女性旅客被刁難的機率高還是兩位一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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