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生效後不久需離境 無offer欲再入境

看板VISA作者 (愛密力是天使)時間10年前 (2014/05/20 04:50), 10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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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前輩 如果OPT 7/15/2014生效 因為私人原因要在8/10離境短期旅行十天 8/18欲再入境美國做十天短期旅行 爬文說如果此期間以OPT入境 “必須” 持有OFFER證明 但小妹期間沒有任何工作提不出證明 此時處理方式是要事前申請ESTA以免簽觀光客身分再入境美國嗎? (因為不打算在美國工作, 我可以直接放棄OPT沒有關係) 在OPT期間申請ESTA可行嗎? 已爬文 希望可以再確認 感謝各位大大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94.227.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00532616.A.D64.html ※ 編輯: pash (76.94.227.98), 05/20/2014 05:16:50

05/20 08:51, , 1F
可以,F-1/OPT期間以其他身份入境視同放棄OPT
05/20 08:51, 1F

05/21 05:51, , 2F
感恩!
05/21 05:51, 2F
文章代碼(AID): #1JUcw8ra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