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配偶申請I-20/F-2財力證明

看板VISA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4/04/03 11:5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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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老公要赴美讀博班 正要跟學校申請我們2人的I-20 想請問大家 我的財力證明可以跟老公用一樣的嗎? 老公預計是用公公資助的財力證明(金額夠2人生活,另外學校有提供助學金) 還是說我的財力證明要另外開? 用我自己的帳戶? 存摺影本可以嗎? 另外開的話,50萬台幣夠嗎? 如果I-20核發下來的話,AIT面試時就帶同一份財力證明去對吧? 還有財力證明有時效性嗎? 因為公公的財力證明是今年1月初開的 不知道會不會因為事隔太久而不給過? 問題很多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45.1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396497525.A.C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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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用同一份 2面試也用同一份 3時效性請看學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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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3-6個月 1年 內是常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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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這東西要問學校,請簽證不太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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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FDnron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