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B2簽證

看板VISA作者 (終日與音樂為伍)時間12年前 (2014/01/17 09: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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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widor (終日與音樂為伍)》之銘言: : : 板上visa大師好 : : 小弟剛剛逛板看到B1B2簽證要有回程票才能入境美國。 : 我有澄清過 : 依照航空公司的資料庫,B簽證不需要回程/續程機票 : 但入境官會做判斷,如果他認為你和外國的連結很低,就會希望看到更多證據 : 而回/續程機票就是一種指標(但不是非常有效) : 只有免簽ESTA入境才是規定一定要有回/續程機票 : : 問題來了,我的B2簽證是未婚同性伴侶,男朋友在美國工作。 : : 我目前有一張從歐洲出發到美國的來回機票,在這段期間我買了美國出發到台灣的 : : 來回機票,請問這張美國出發的機票,回程我能進美國嗎?(我還有回歐洲的票) : 你有回程/續程機票,所以當然沒問題 : : 回台機票已買,目前"挫在等"囧 : 不用擔心 : : ps : : 之前在板上詢問同性伴侶B2簽,已經順利在Ottawa拿到了,期限跟著男朋友的簽證效期 : : 拿了三年,也在簽證上加註同性伴侶字樣。感謝板大的回覆與建議,簽證順利拿到。 : : 不過從Ottawa入境美國時,遭到航空移民官的刁難,第一個問題就問你們會不會 : : 在美國結婚?答案當然是NO!接下來就開始身家調查。(大使館的簽證官都沒問那麼多) : : 還說我不可以拿這簽證,如何如何。還好律師有準備一封信跟法條要我隨身帶著, : : 我懶得解釋,直接拿給他看,他還說他不知道這法律,不過還是放行了,可待六個月。 : 感謝分享; 這個備忘錄感覺上蠻冷門的,也很少人真的用這條,所以不懂是可預期的 : :(當下我男朋友快傻眼了,他一直認為美國移民官很有善,文件齊全就不 : : 會被刁難,板上常討論的小房間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希望這是因為第一次用同性伴侶 : : B2入美才被故意刁難。但願之後能友善些。 : 我覺得下次還是看運氣,但重點是結果。過程刁難多久不是很重要。 : : 後來打給律師,說明狀況,律師說這情形不常見,但不保證之後不會再發生!囧 : 我也這麼覺得。我是建議盡量善用這六個月,不要太常出國旅遊 : 因為每次出國都是個風險 : (短期造訪加墨的話比較沒有風險,因為可以延用相同的停留期) : 能用I-539延長居留效期的話就多用 : 或者等時機成熟的時候,在美國結個婚,就可以I-539境內轉換成H4眷屬身份 : (但結婚是大事,要謹慎考慮) : : 手機排版請見諒! 不過我的狀況是,會在美國待一到兩個月,離開美國約兩到三星期,又回美國 在其他國家,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必須常常旅行。 移民律師說這樣的B2可以讓我隨意進出美國,因為我是要來美國跟男朋友住 不過在OTTAWA的簽證官建議我在美國結婚,這樣就可以申請眷屬簽證,也可以工作 但是結婚是大事阿。 下一次要從EWR進美國,希望EAR的海關會比較友善, 之前幾次EWR的經驗都還不錯,移民海關都笑咪咪的(或許之前是來玩,在紐約花錢) EWR每次抵達的時後都不需要排隊,可以省很多時間。 JFK有一次經驗,要排隊排好長,移民官臉都不大高興的樣子。 二月份回台灣,搭國泰從JFK回紐約,只能說,祝我好運。 非常感謝C大,回答的很仔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108.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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