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緩起訴 有辦法申請學生簽嗎

看板VISA作者 (lala)時間10年前 (2013/10/03 18:02), 編輯推噓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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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於8月底酒駕被抓過公共危險罪0.01 ,已上過簡易庭, 因為沒有任何案底且是初犯,檢 察官決定以緩起訴處分 但也告知說還會再經過一些流程,並確定緩起訴不會被駁回 ,就會以緩起訴定讞 這個流程不確定要多久 ,但是起碼應該是要幾個月. 但因為我已經規劃好要出國念書, 下下個禮拜就要申請美簽 對於DS-160表格中 是否有犯罪紀錄的問題實在不知道該填yes or no 在網路上查了好久的資料都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只知道有人承認了即使已經過了緩起訴 的期限內,還是被刁難 最後拒發 也有人說緩起訴是不起訴 的一種,根本不會有紀錄 但我的case是 只有口頭告訴是緩起訴 但是實際的流程也還沒有跑完,不知道我是不是可 以寫No AIT有沒有跟警政單位連線 會不會當我一押指紋 馬上就連結到警察局的紀錄? 我知道他的問題是Have you ever been charged, arrested, or convicted of any offense or crime. 所以我應該是要填YES 但是我填YES 我相信他們一定要我提出更多證 據 例如 法院裁結書, 但這些我都還沒收到 請問大家覺得如果我填NO. 會被發現嗎? 可是我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 如果被發現我是 不是可以說我的解讀是有良民證就是無犯為紀錄 案子都還在處理中 到底AIT會不會 知道???? 天啊拜託大家忙忙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20.19

10/03 20:43, , 1F
緩起訴要等到效期結束之後才等同不起訴,時效一般是三年
10/03 20:43, 1F

10/04 09:30, , 2F
為什麼要酒駕?DUI在美國很嚴重
10/04 09:30, 2F

10/10 15:33, , 3F
不可能連線 有良民証就寫no 沒事幹嘛自己招供 自找死路?
10/10 15:3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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