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爸媽觀光簽只給六十天
※ 引述《vivianee (why so fool...)》之銘言:
: 請問板上厲害的各位
: 以下是我同學的情形請我代po
: 他二年多前博士班畢業後
: 大約一年前利用優秀移民身分辦到綠卡
: 之前博班開始到現在七八年
: 每年父母都會用六個月觀光簽來美二個月探親幫忙帶小孩
用詞錯誤,觀光簽一般是五年期
每次入境時給6個月的停留期
他們每年入境幾次? 一次? 兩次? 每次都待2個月?
: 但今年瓣B1/B2觀光簽時
: 發下來竟然最後只給兩個月...
: 請問有可能是簽證官算錯日期嗎?
沒有可能
: 還是任何以上的情形他們會介意覺得不該給正常時效呢?
美國通常對退休人士還算友善
但顯然此例AIT覺得這兩人太常去美國,不願意讓他們再長期這麼做
: 但我同學本身都拿到綠卡了... 也不知道為甚麼爸媽簽證會被縮短
: 或是如果真的是簽證官算錯, 有可以申訴的管道嗎?
不是算錯,不能申訴
你的文章不清不楚,文章說「都」待兩個月,
那麼給60天的簽證,為什麼會不方便?(推文裡說的)
還有一個重點: 美簽的效期和停留效期無關
雖然他們拿到60天的美簽,而非五年
但是只要在這60天內入境,取得的效期是完全無關的,有極大的可能依然取得半年
也就是說,10/10簽證過期,如果10/8入境,給半年後可以居留到明年 4/8
但是這次待完之後,下次去美國還要再辦美簽,因為已經過期了
如果他們「真的」只待2個月,那他們根本不需要辦B簽
你應該知道,台灣人現在免辦美簽,只要申請ESTA,就可在兩年內,每次赴美90天
所以你如果說的是實情,那麼他們根本不需要也不應該去辦美簽,對不對? 浪費錢又麻煩
弄個ESTA,一樣可以每年去一次兩個月,甚至一年去兩次兩個月都行
這是這個案例最大的矛盾點。我實在看不出為什麼他們要去辦美簽,可能另有隱情]
總之,AIT也認為這兩個人很可疑,不願意再讓他們長期擁有入境6個月的權利
這一次依然發出簽證,給他們最後一次入境六個月的資格
不論這次入境時有沒有取得6個月的停留期,AIT都明顯暗示了: 下次不要再來辦了
用免簽入境就好,可以每次待90天。夠他們用了
: 請各位不吝解惑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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