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加勒比郵輪遊

看板VISA作者 (小白)時間11年前 (2012/12/20 14:02),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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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因為剛好要換工作,新工作一月中開始 想說趁這段時間犒賞一下自己,決定跟老婆一起去加勒比做遊輪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持OPT(今年六月底開始) I-20三月中簽過一次(超過六個月,未滿一年) Offer Letter with Digital Signature, F1簽證未過期 (老婆的快過期了, F2簽證 一月中到齊,但在之前我們的Cruise應該就結束了) 想說以這樣的條件,再根據爬文過後整理的判斷 是不是應該沒問題? 只要能上船,下船應該也沒問題吧? 還請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6.242.128

12/21 03:55, , 1F
OPT期間的簽名只有6個月有效,所以你的I-20必須重新簽名
12/21 03:55, 1F

12/21 03:56, , 2F
其他的沒問題;你要做哪條航線去哪些國家? 坐完請回來分享
12/21 03:56, 2F

12/21 13:01, , 3F
感謝C大 不過因為時間關係可能沒辦法補簽了
12/21 13:01, 3F

12/21 13:01, , 4F
如果單純的只在波多黎各或是USVI呢?
12/21 13:01, 4F

12/22 09:36, , 5F
理論上ok,但外國人要帶護照/I-20;有時候會有證照查驗
12/22 09:3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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