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觀光簽問題

看板VISA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10/06 05:53),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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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宣布觀光簽三個月免簽 但我大約是七月中去AIT面試 拿到我的觀光簽 是五年 我年底大概12月中以後會到美國一趟 這樣我是拿我原本的觀光簽 可以停留的時間是多久? 會是半年還是只能三個月(不能延長)?? 我的機票早就買好 而且是買半年的回程票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嗎? 因為我看了許多網站都沒找到跟我有類似情形的說明 先謝謝各位了! 還有 原本有想到 如果一樣只能來三個月 我是否可以到加拿大出境後 再入境美國 又是另外的三個月? 因為我有查到AIT說 旅客以VWP入境,又到加拿大、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做短暫旅行,一般都可再以VWP入境美國 ,惟可停留天數須扣除之前在美停留天數。 意思是說 我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延展我的停留時間 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90.8.50 ※ 編輯: a944001098 來自: 24.90.8.50 (10/06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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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問題了,你可以留6個月;免簽和你完全無關,只是多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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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因為有美簽,所以未來四年半都用不到這個選擇,和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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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P入境不能延期,也不能靠再入境來延長;但這都和你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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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待半年不代表就會給半年,高風險/貪心的人常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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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只計畫待一兩週的觀光客一般都是給半年,因為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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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41, , 6F
簡單的說,繼續照以前的用法使用原有的美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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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2:22, , 7F
如果海關只給你2或3個月或更短,那你就得改機票了。
10/07 02:2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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