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OPT 90 days unemployed規則

看板VISA作者 (胖子文)時間13年前 (2012/05/30 07:07),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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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90 days unemployed規則 小弟我是3/24/2012 opt開始生效 所以是6/21/2012 90天到期 目前公司已經通知有offer 不過因為還要做體檢和一些backgroud的調查 所以可能最快只能7月初開始工作 不過這樣就超過90天了 爬過文 已經有教授願意讓我用義工名義先頂一下 而六月底又因為私事有可能要出境約兩三個禮拜 是請想問一下 1)我若要再入境的話 是不是需要教授那邊寫個volunteer offer letter證明一下? 2)有沒有人有經驗這種volunteer offer letter 大概長怎樣?? (教授似乎只想要簽個名就好) 3)我這樣再次入境會不會因為volunteer時間不長 又有部分時間不在美國 被刁難之類的? 問題有點多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54.158.132

05/30 15:41, , 1F
我之前是有放到系上的payroll system..給我一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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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41, , 2F
research assistant還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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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42, , 3F
但我覺得如果你要出境,最好的辦法是請你新的公司幫你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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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42, , 4F
offer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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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09:50, , 5F
之前作volunteer 有問過學校的international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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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09:52, , 6F
有些海關會看offer letter的薪資證明 但volunteer 沒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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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09:53, , 7F
水 所以他是勸我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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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36, , 8F
感謝以上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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