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J1受2 yrs rule限制,可否在同領域換計畫?
大家好, 我是在美國的postdoc, J1 visa holder,
有拿台灣政府funding所以受2 yrs rule限制
(但funding本身無返國義務, 所以有可能可以waive),
想請教一個假設性問題:
若之後想到另一個lab學另一種技術 (但還是在同領域),
可以直接由下一個lab申請DS-2019嗎?
之前有網友說 如果原來的program結束了, 即使成功waive掉2 yrs rule,
還是要等兩年才能申請下一個program?
還是說如果兩個program是在同領域的話 就可以直接換過去?
又或者說, 即使原program中止後兩年內無法申請J1 visa,
但只要新program能幫忙申請到新的DS-2019,
就可以繼續留在美國 (只要中間不離境)?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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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2.183.13.7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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