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申請F1填 DS-160時未婚 但入境美國時已婚
我預計 五月填寫DS-160 申請表 面試F1
然後六月中在台登記結婚後再赴美國
這樣我的婚姻狀況不就會衝突?
(雖然我想 除了身份證 我的護照或任何文件都不會SHOW出我結婚的事實)
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
還可以入境美國嘛?
再申請簽證或登記時有哪裡需要特別注意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09.18
→
03/26 22:49, , 1F
03/26 22:49,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