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能為我解惑一下
由於先生已取得J1將在四月起赴美一年
但其中8月.12月又會回國參加研討會發表等
所以我預計9-11月會過去陪他(若狀況允許6-7月也可能先去一次)
這樣看來 我是否可以申請觀光簽證就好??
(坦白說 因為B1/B2為五年 J2只有一年 當然觀光簽比較划算)
若可以的話 我該老實告訴面試官我要去觀光順便找我老公嗎??
這樣會不會被說 應該申請J2而被拒絕呢?
若我兩次都去 第二次入境時比較容易被刁難嗎??
還是我該乖乖申請J2就好? 又J2應該可以自由進出沒錯吧?
不好意思 請各位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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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回應 我想現在有兩種可能
1. 我只去9-11月共三個月 ==>用B1/B2並說是去看老公
2. 6月底去一個月之後 9-11月又待3個月 ==>用J2較安全
是這樣嗎 還是有其他建議呢 謝謝
※ 編輯: annfang 來自: 118.168.88.234 (02/2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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