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再次辦理B1/B2簽證的可行性

看板VISA作者 (臭毛毛)時間15年前 (2011/02/16 16:12),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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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由於前陣子辦理觀光簽證遭拒,原因是因我應 該是要辦J1簽 但是近幾日與實習單位接洽,發現對方無法幫助我,給予我DS2019 所以我的實習因此取消 但是我已經報名參加一個大型研討會,前已繳交 並且藉著個機會再到出去旅行、參觀 預計待四個月左右 在面對面試官的時候 我需要在一開始的時候跟她解釋為何再次辦理的原因嗎? 還有什麼地方是我面試時需要注意回答的 除了參與會議的相關文件、學生證、財力證明外 需要再備旅行行程之類的嗎?(概括的) 麻煩各位協助回答,十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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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相隔不到一個月辦理 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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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正式拒絕的紀錄 在申請表上要揭露 面試時若問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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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誠實答 被拒絕的案子他們自己有紀錄可稽 至於會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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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報名或議程這些若已正式確定 拿出來絕對有幫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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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行程就無所謂了 那是入境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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