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於11月初的時候接受了job offer當時我還是master在學學生
公司的律師大約在11月底幫我送出了H1B的 application(用大學的學歷辦的)
同時我也在10月中的時候 送出了OPT-EAD Card的 application
12月初學期結束之後(畢業) 想說工作一月中就要開始 無法在家過年
經學校OIE的解釋,只要有EAD + offer letter可以成功入境美國
所以我12月中就回台灣了,預計1月中回到美國
當初也有把這個travel plan跟律師說,也有給schedule
目前的情況是 我的EAD Card 還沒寄到 但是律師卻通知說我的H1b approved了
也收到packet了
當初想說h1b申請應該不會這麼快通過 所以有點措手不及
1. 由於我EAD Card 還沒收到
(雖然標準處理時程是90日,但是還沒收到是事實)
2. 律師才發現我現在已經不再美國境內了(雖然我當初的確有在信件中跟他多次提起....)
目前petition已經void了, 建議我可以直接由台灣申請h1b的簽證
想請問的是
1. 如果1/6左右去辦簽證,1/12搭機返美 這樣簽證收不到的風險大嗎?
(律師需要把packet寄給我 加上考量Xmas很多office都關了)
2. 如果到時EAD收到了 我可以用OPT(F1)返美 在file 一次petition (可以嗎?)
這樣會有什麼風險?
3. 另一個問題是我五月的時候可能需要再返台一次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
直接申請h1b簽證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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