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在填寫美簽DS-160的表格時,會被問到預計在美待多久時間。
如果是念語言學校,
打算先報名第一期(三個月),之後會再報第二期,
預計想在美國待一年。
但我只先報了第一期,
因此在填表格時,我寫預計在美國待三個月的時間,是否可行?
如果直接填預計待一年,是不是容易被拒絕呢?
(我看了版上之前的文章,持F1學生簽證是D/S,
所以若我唸完第一期後,再繼續報名第二期,
學校應該會自動幫我延長待在美國的時間?)
那如果利用第一期跟第二期之間的空檔時間回台灣一趟,
會不會被要求重新辦美簽呢?
非常謝謝各位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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