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在美國的聯絡人

看板VISA作者 (you bet)時間13年前 (2010/08/07 14: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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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說明: 女性,29歲,單身,碩士一畢業就在學校工作至今 但八月底預計離職 (算是高危險群嗎??) 有兩位好友在美國 一位是博士班學生 另一位朋友則是嫁給美國人(該美國人在政府單位工作) 第一次申請美簽 去拜訪朋友、觀光、順便看學校(博士班想讀的) 請問在申請B1/B2簽證時 不想被當成是想要跳機的人 那麼在美國的聯絡人那個欄位 我是兩位朋友都寫,還是則一即可,還是都不寫比較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13.9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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