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外文本名改變及美簽問題
板上各位好,
先前爬過文章, 但似乎仍未能解答我的相關疑問,
所以在這邊發問請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回答.
本人在十多年前的護照上除了中文本名, 英文本名之外,
也早已加註外文別名(James).
外文別名取名來源與宗教因素有關, 本人也很習慣大家以外文名稱呼我,
在英文畢業證書(官方認可文件), 信用卡等可證明本人英文名的地方,
都是用慣用的英文名字(James)
在數個月前, 趁役畢及舊護照過期申請新式晶片護照之際,
提供了相關證明文件順利的將自己的外文別名增錄在外文本名上,
原英譯的中文姓名也並列於外文本名 及外文別名中,
(意即現在護照上中文名為與身分證相同的王大名,
外文本名為Wang, James Daming
外文別名為Wang, Da-Ming)
一方面符合本人一直以來的習慣, 一方面本人計劃未來赴歐美唸書時,
可以用一個較為方便使用的名稱(但我可沒放棄我的中文名稱喔).
本人先前也赴美旅遊及探親三次, 所使用的護照上同樣有註記外文別名為James Wang,
申請美簽兩次皆沒有被拒絕過.
如今雖然我在外文本名上做了改變,
但在官方的護照上之中文姓名 身分證字號 及外文別名欄位上
都可以證明Wang, James Daming就是之前的Wang, Da-ming.
如此一來, 我要申請美國簽證, 要舉證時我也拿得出畢業證書及先前的護照
證明我是同一個人.
請問這樣AIT還會認為一個台灣人取外國名字不合理而拒發簽證嗎?
畢竟台灣政府讓人民依法取得非英譯的外國本名, 表示官方接受此類事件.
同時在台灣官方眼中也都是合情合理的.
對於美國及外國政府而言, 只要我有足夠的返台約束力,
我被台灣政政府所認準的英文姓名都不該被視作為"拒簽"的理由吧.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先進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
順便分享將外國姓名列於台灣護照外文本名後, 申請外國簽證的經驗.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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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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