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H1>H4

看板VISA作者 (forget it)時間15年前 (2010/05/08 16:49), 編輯推噓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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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分別在不同州工作 各自有H1 最近男友的公司答應幫他辦綠卡了 所以我們計畫結婚 預計今年下半年先在美國公證 不過我還是會繼續現在的工作 至少到年底 明年上半年再辭掉工作搬去他那裡 如果運氣好 我可以先找到工作再搬 那就可以transfer H1 繼續用自己的H1工作 但是因為距離很遠 我不大有信心可以再搬去之前找到工作 那在我們拿到綠卡之前 就得先換成H4 才能合法的待著 如果是這樣 什麼時後申請H4比較好呢? 是不是H4通過了 我的H1就會失效 所以我要在H4通過的時候就離職? 在H4還沒通過之前 我就不能離職 才能待在美國? 好像有的人會回台灣等H4 可是我不想閒閒沒事做 能工作就盡量繼續工作 H1能多用一下 就多用一下...好像扯太遠了 我的問題是H1跟H4 的銜接 應該怎麼樣比較順? 另外 如果綠卡已經開始辦了 我的status從H1變H4 需要告知任何單位嗎? 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76.167.55

05/08 22:26, , 1F
個人建議可以先公証結婚,繼續作作現有工作,當然如果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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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找到工作而transfer h1是最理想的,即使綠卡最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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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i-485時也不要辭掉工作(因為h1有移民非移民雙重傾向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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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一切等拿到綠卡後再規劃吧~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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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出H4申請,就可以辭職,合法居留等待結果;H4一通過H1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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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好是在H4通過之前就辭職,否則就會有一兩天的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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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一兩天不算太離譜,通常也不會造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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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送出H4就可開始準備離職了,一個月內ok,不建議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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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友的綠卡申請只要在I-485前加入你的配偶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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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量經濟因素多賺錢少花錢,還是繼續工作等綠卡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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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H4也是允許移民/非移民雙重意向;和H1有一樣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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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po的例子,配偶送出I-485後,也不需要H1了,直接拿EAD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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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未來先生一送I-485,H4就可拿到EAD工作,不必再辦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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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方法還是有風險在,如果綠卡同時file i-140,i-485時,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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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RFE時,這時H4只有賦閒在家慢慢等了,什麼事也不能作,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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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19, , 16F
要辭職的最佳時機是I-140,I-485分開申請,140通過後再辦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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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會這樣作的,保留H1身份彈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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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被RFE不會影響I-765的審批;正常情形下風險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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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辦I-140並加急的話就無風險;結果會在兩週內出來;再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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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是程序上操作的問題;原po要跨州搬家,同時換工作: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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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 我想我還要再研究一下 再決定離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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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vIM0qS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