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 在美國持J1想到哥斯大黎加
節錄外交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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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大黎加將台灣由第一類國家(90天免簽證)現改列為第三類國家,需事先向哥國駐日本
或駐新加坡領事館申辦簽證,可停留30天,惟例外規定如次:
(一)倘取得美、加、歐盟簽證,效期3個月以上,可免簽證入境;
(二)倘取得第一類國家6個月以上之居留權,得於其居留國家申辦簽證;
(三)倘取得美、加、歐盟6個月以上之居留權,可免簽證入境;
(四)倘取得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或薩爾瓦多6個月以上之居留權,得於其居留國
家申辦簽證;
(五)非在其居住國或居留國申辦哥國簽證者,哥國領事受理後須報准始得核發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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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情況是持J1簽證在美國交換學生,效期是2009年8月~2010年5月底共十個月,請問
這樣有符合上述條件(一)或(三)嗎?
(一)的"效期"是指簽證本身的效期3個月以上還是入境哥斯大黎加之後開始算3個月?
(三)的"居留權",我十個月的J1美簽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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