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問題

看板VISA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9/10/03 10:0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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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版友,我的情況如下 我的OPT於7/28生效,期間都沒有工作 目前預定下下星期後去爸爸的朋友公司打工 會給offer letter 但並不用固定期間去打工 自由度很高 所以我想要在10月20左右回台一趟 回台期間大約是兩個月之內 那請問這樣我年底要回來會有問題嗎??? 因為到目前為止我有大概60多天的unemployment時間了 不過回台灣時間我是不是可以說成到台灣出差(朋友公司base在台灣,只是 在美國有辦公室) 這樣我在美國的身分是不是也不會有問題?? 所以到時我只要備妥I20, EAD卡, PASSPORT, VISA, OFFER LETTER就可以順利入境了嗎? 另外想請問移民局有規定公司要定期回報我在美國的工作狀況 或是任何方式的紀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12.160.239

10/04 10:25, , 1F
請趕快跟學校聯絡 你目前的身份還是學校在管
10/04 10:25, 1F
文章代碼(AID): #1Anh8Ex2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