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有關F1轉F2遞交I-539之後居留的問題
小弟現在跟老婆在語言學校唸書
新學期快開始了,但老婆不想再唸了
於是有幫她把F1轉成F2的打算
但是其實她新學期已經註冊了,如果休學退費的話就只剩15天可以待
現在是想要讓它可以合法待到6、7月在一起離開
聽說如果填I-539表格轉換F1為F2
大概要花個3個月以上的時間審理
而在審理的這段期間,即使身分到期,仍可以維持"合法停留"
直到移民局做出判決
所以她如果在休學前就辦理轉換
直到收到結果前,都可以正常居留是嗎?
像這樣的轉換會不會有不良的後果?像是影響之後的入境啥的??
麻煩各位先進解答了~感謝
P.S 結婚證明用美國的可以嗎?還是一定要台灣的??
當初是在Las Veags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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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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