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居住地居住日期?
親愛的大家,
我的情形是這樣,台灣護照,已拿到半年內九十天多次出入境申根簽證。
可是我在半年內的行蹤是,
歐洲一個月-->美國四個月-->台灣一個月
然後我在台灣的那一個月,
還想再辦一次半年內九十天多次出入境的申根,
可以嗎?
因為我看到網路上有人說,
要再次獲發申根簽證,必須在發護照地住滿三個月,
或是居留地(比方說美國)住滿六個月,
可是,一個囧啊,
我兩個都沒有,而且在美國辦也很不方便,
所以我想在暑假的時候回台灣辦。
可是簽證官真的會看我的出入境章嗎?
還是真的有這個規定?
因為我找來找去都沒看到正式的規定。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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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6.71.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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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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