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這種情形需要重新申請H-1 transfer嗎

看板VISA作者 (Kill me softly)時間17年前 (2009/02/01 13:4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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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去年10月轉職至目前的A公司, 身份是H-1 我的H-1轉換已於去年12月時生效 目前碰到的問題是 A公司的老闆目前有商業上的考量 想要把我們部門特別獨立出來, 成立在B公司的名下 並且利用B公司的名義做Ventual Capital及其他商業規畫 A公司與B公司的老闆皆為同一人 但是我的問題是, 目前持有A公司H-1的我 在部門獨立出來之後, 是否需要再與移民局申請H-1 transfer到B公司? 請問這是否也與我之後是在A公司或著B公司的payroll有關係? (這點目前很不確定,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要改換payroll 我知道我們一些商業上的merchant account會改成B公司是沒錯 但是A與B都會在同一個地址與電話...)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的?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154.3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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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看你怎麼到B公司的,如果是B買了A的部門或是A把你部門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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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B那你是不用transfer,如果是要你在A離職再到B就職你就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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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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