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教關於申請B1這樣說詞OK嗎?

看板VISA作者 (我是heyhey)時間16年前 (2008/09/07 14:37),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首先 我已經在這版潛水好一陣子了 其實該爬的文也都爬了 但因為真的很怕不會過 所以整理一下 請各位幫我看看還有沒有需要補強的地方 首先 要申請人是我女友 而我人則是在美國 有身分 我們打算讓她先申請B1 好讓她年底可以來待個兩個月左右 然後明年中左右再申請於言學校拿F1過來 我知道誠實為上 但如果她老實說要去找男友 應該也蠻危險的吧? 而她現在是研究所碩三 等論文寫完就可以拿畢業證書了 不過聽她講學生證還是會蓋註冊章 沒什麼財產可以拿來當財產證明 囧 以下是我幫她想的說詞 想利用寒假去美國找朋友 (有需要可以報我妹名字) 待大約三個禮拜 然後強調她需要回來完成論文 只是很怕財產證明的部分 不知道會不會被質疑沒錢怎麼去玩 XD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 真的很擔心她不過 之後要過就更困難了 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6.251.150.253

09/07 21:40, , 1F
好像不用強調啥~現在去辦就說學生去玩~拿五年不會很難
09/07 21:40, 1F

09/07 21:41, , 2F
學科特殊要送審的例外,學生通常不太會查財產~但是會問誰出錢
09/07 21:41, 2F

09/07 21:42, , 3F
當然大絕招就是回來公證一下~手續辦完就可以依親了..>_<
09/07 21:42, 3F

09/08 01:19, , 4F
還要兩年才有辦法用大絕 XD
09/08 01:19, 4F
文章代碼(AID): #18mtQpOZ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