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加簽的多次簽證居留時間

看板VISA作者 (Caesar￾N￾ ￾N  )時間17年前 (2008/06/13 18:1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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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以下都是拿觀光簽證 如果我是先入境到加拿大 再去美國 但我打算在美國待久一點(參加WWOOOF) 大約四五個月 因為加簽可以半年內多次進出美國 那我從美國再回加拿大的時候 是不是就要扣掉這半年的時間 譬如說我去美國兩個月 我的加拿大合法居留期就只剩四個月 還是在入境的時候等於重新計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8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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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開北美洲的話,居留期限沿用舊的,所以的確少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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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一下等於我在美國和加拿大的總居留時間只能有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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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如果我想再加拿大待久一點有沒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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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情況請求再給你長一點的新停留期,不一定會成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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