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閃過 J-1 visa 212(e) two-year rule, …

看板VISA作者 (就是大屁股)時間16年前 (2008/05/15 11: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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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回啦,找到答案了。 從2006年11月開始 持J簽證的教授/研究學者結束後,24個月不能再申請J簽證,不過其他種簽證可以。 請參考U Minnesota的網站 http://www.isss.umn.edu/jscholar/5yearrule.html 或搜尋 J visa 24 Month Bar相關訊息。 ※ 引述《bigass (就是大屁股)》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弟之前拿了政府某一筆黑獎學金去美國做研究一年 : 並且拿到了J-1 Visa : 不過我順利的閃過212 (e) two-year rule,並且在我護照上的簽證有註明 : IS NOT SUBJECTED TO 212(E) TWO-YEAR RULE : 問題來啦,我在台灣待了一年半以後又收到美國學校的offer, : 我有跟他們講我不受212(e) rule限制,所以應該可以以J-1 visa過去, : 不過他們卻說J-1似乎仍受到限制,意指即使我簽證註明了不受限,仍要待兩年。 : 所以我就一頭霧水啦~ 請問這有辦法解決嗎? : 另外他們說要幫我辦H1b也可以,時間比較常可能要三個月, : 除了爬文說的稅金、家屬可以工作外,還有別的注意事項嗎? : 再聊一下這筆黑獎學金,一般政府獎學金會先給,而且要簽約。 : 我的這筆沒有簽約,不過我出國一年又回來後,錢還沒有入帳 : 三催四請後才拿到,害我借了好多錢才檔過這一關, : 所以這也是我當初想要閃掉212 (e) rule的原因! 因為這是筆查不到的獎學金.... : 拜託大家幫我回答 212 (e) rule的問題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65.81

06/12 02:04, , 1F
沒錯 不過如果當初J1是申請短期 <6月 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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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AxDViB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