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閃過 J-1 visa 212(e) two-year rule, …
自己回啦,找到答案了。
從2006年11月開始
持J簽證的教授/研究學者結束後,24個月不能再申請J簽證,不過其他種簽證可以。
請參考U Minnesota的網站
http://www.isss.umn.edu/jscholar/5yearrule.html
或搜尋 J visa 24 Month Bar相關訊息。
※ 引述《bigass (就是大屁股)》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弟之前拿了政府某一筆黑獎學金去美國做研究一年
: 並且拿到了J-1 Visa
: 不過我順利的閃過212 (e) two-year rule,並且在我護照上的簽證有註明
: IS NOT SUBJECTED TO 212(E) TWO-YEAR RULE
: 問題來啦,我在台灣待了一年半以後又收到美國學校的offer,
: 我有跟他們講我不受212(e) rule限制,所以應該可以以J-1 visa過去,
: 不過他們卻說J-1似乎仍受到限制,意指即使我簽證註明了不受限,仍要待兩年。
: 所以我就一頭霧水啦~ 請問這有辦法解決嗎?
: 另外他們說要幫我辦H1b也可以,時間比較常可能要三個月,
: 除了爬文說的稅金、家屬可以工作外,還有別的注意事項嗎?
: 再聊一下這筆黑獎學金,一般政府獎學金會先給,而且要簽約。
: 我的這筆沒有簽約,不過我出國一年又回來後,錢還沒有入帳
: 三催四請後才拿到,害我借了好多錢才檔過這一關,
: 所以這也是我當初想要閃掉212 (e) rule的原因! 因為這是筆查不到的獎學金....
: 拜託大家幫我回答 212 (e) rule的問題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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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12 02: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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