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H1b Grace Period 問題請教
已爬文 因問題有點緊急 希望知曉的先進能予以協助
GF的OPT在7/31到期
之前也已經跟新公司談好並花了四千美金急件申請好H1b (Approved)
但是因為10/1才生效
按規定Grace Period 不能被列在Pay Roll 上
於是GF很誠實的跟公司提報表示這兩個月無法替公司工作
公司在考慮後居然:請他在7/31填Termination 的表格
表示這是根據H1b Regulation 規定的例行動作 但不保證10/1 的Rehire :(
請問各位先進
是不是應該跟公司要求申請Leave of Absence呢?
Termination的風險似乎很大
但是根據規定這段時間好像又一定不能工作
這樣對於公司也是有一定的傷害
大家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供呢?
先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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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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