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美商僱用後直接派台需要工作簽嗎?

看板VISA作者 (輪命)時間19年前 (2007/03/21 06:49),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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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美國 跟一間公司正討論在僱用我調派台灣子公司的可能性 如果我工作地點在台灣 卻是登錄在母公司的員工 這樣需要在美國有身分嗎? 要繳稅給美國嗎? 又 如果以後回母公司開會或公幹 又該以何種身分入境呢?? 我只知道調回去的話是用L1 那L1會比H1好拿嗎? 先謝謝知道的版友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31.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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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職位在美國,要符合美國的規定,要有工作身份,也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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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會再被台灣雙重課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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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要繳稅 但可抵美國foriegn tax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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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沒有超過31天而且沒有美國公民或綠卡的話可以F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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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1040NR,不用申報台灣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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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1天的話要看183DAY RULE詳情請看1040NR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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