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去看在美國工作的老婆用B1/B2簽證可行嗎?

看板VISA作者 (小CE)時間18年前 (2006/05/20 18:4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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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我老婆2005/9參加公司內部的交換工作計劃到矽谷一帶工作 申請的是L1簽證 照道理說我應該是可以申請L2簽證 但因2003年曾申請過B1/B2簽證 不想浪費錢,所以並沒有在申請L2簽證 小弟先前在2005/9及2006/1曾兩度由舊金山入境去探望老婆 入境時都是跟舊金山移民局說是要「拜訪朋友及觀光(就是沒說要去看老婆)」 (事實上中間也是有去看一下在矽谷工作的朋友,也有去玩啦) 入境時都沒有受到刁難,停留時間兩次均為7-10天 第一次住宿地點在舊金山,第二次在聖荷西 但是小弟2006/6又再度要去探視老婆了,預計停留時間約為半個月 住宿地點與第二次前往地點相同 不知道這次由舊金山入境時再說「觀光跟找朋友」會不會怪怪的? 入境同一地點的同一理由頻率會不會太高呀? (小弟在台灣的國際性公司工作已五年有餘就是了...這樣會比較有說服力嗎?) 先行謝過諸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9.212 ※ 編輯: martinccu 來自: 61.228.89.212 (05/20 18:57)

05/21 01:09, , 1F
可以,只是海關可能會跟問你老婆是以什麼身分來美國的
05/21 01: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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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繼續說是找朋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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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4:10, , 3F
不會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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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44, , 4F
感謝上面熱心的大大喔~~^^
05/21 17:4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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