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東京買Taeco與外國買電池桿及霧化器

看板VAPE作者 (the gift of life)時間8年前 (2015/09/12 21:40),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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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親戚要去東京, 想請他幫忙帶Taeco, 請問版上大大有人知道哪裡有實體店舖嗎? 通關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謝謝。 另一個問題,也算是心得分享, 就是從外國(或強國)僅購入電池桿和霧化器或相關配件, 不含果汁,也沒有內含果汁的子彈, 但許多賣家仍表示這在台灣是違禁品,可能會被海關查扣; 不過據我了解,若不含丁也未宣稱療效, 無論是依菸害防治法或藥事法,都不構成違法, 海關是憑什麼進行查扣呢? 這部分不曉得大家的經驗如何? --                     Wer mit Ungeheuern kämpft, mag zusehn,                     dass er nicht dabei zum Ungeheuer wird.                   Und wenn du lange in einen Abgrund blickst,                     blickt der Abgrund auch in dich hin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7.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cig/M.1442065216.A.CFF.html

09/12 21:57, , 1F
這...為什麼要帶這麼古早的產品?而且之後要換霧化芯
09/12 21:57, 1F

09/12 21:57, , 2F
什麼的會很麻煩吧?
09/12 21:57, 2F

09/12 22:24, , 3F
Taeco是個品牌,並不只是發售古早的商品
09/12 22:24, 3F

09/13 01:05, , 4F
他是個品牌我知道,問題是這品牌做的東西目測都是第二
09/13 01:05, 4F

09/13 01:05, , 5F
代以前的的產品,不古早嗎?...好吧,反正用的人不是
09/13 01:05, 5F

09/13 01:07, , 6F
我,自己抽起來開心最重要,不能調壓溫控都不是問題
09/13 01:07, 6F
謝謝提醒。我的確不想那麼麻煩。XD

09/13 01:28, , 7F
海關查扣依據可見菸害防制法第14條, TAECO這種第一、二代型產
09/13 01:28, 7F

09/13 01:28, , 8F
品帶回來一定中標, 一般非香菸外型第三代電子煙真的被查扣的
09/13 01:28, 8F

09/13 01:28, , 9F
話, 可以打行政訴訟看看, 但不見得會成功. 原po請自己斟酌.
09/13 01:28, 9F
菸害防治法第14條,根據衛生局的解釋: 1.不得製造/輸入/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或其他任何物品, 所稱「其他任何物品」之性質,需否近似「糖果、點心」? 內文:凡性質相類於「糖果、點心、玩具」,針對未成年人開發之商品, 均應受本條限制或依個案具體認定之。 依法電子煙既然不是糖果、點心、玩具之類的物品,就不該受本條限制。 2.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販售業者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 可見所謂的輸入指的是具有「意圖為營業行為」的「業者」, 若拆掉包裝且數量上顯見其目的是帶回自用,依法也不在可罰之列。 當然我原文內所指的電池桿和霧化器是外形不像香菸的, 所以才想請教真的有人買或帶回來自用有被查扣的經驗嗎? 因為從目前國內的法源及有權解釋來看, 即使外型像香菸都未必合於查扣要件,何況是不像的? 要不要買是一回事,但政府有沒有非法濫權, 或其實很多人是被董氏基金會扭曲法律的不實宣傳誤導, 而使得非使用者固然對電子煙抱持偏見, 使用者也未必具有足以對抗偏見的法律認識。

09/13 03:41, , 10F
你看起來很堅持 試試吧 你會後悔的
09/13 03:41, 10F
我買不買無所謂啊,不過基於從事法律工作,對這問題有點興趣; 只是如果大家不在乎的話,我也無所謂囉。:)

09/13 03:45, , 11F
關鍵就是那句「其他任何物品」了,你會說14條目的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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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46, , 12F
止未成年人接觸菸品,這很好,立法目的確實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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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46, , 13F
,問題就在於,實務上關務署跟衛福部就是會把這條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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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49, , 14F
上綱;至於你對14條的解釋...呃,我精神上支持你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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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49, , 15F
來賭看看會不會最後變成要跟衛福部或關務署打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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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50, , 16F
,但結果我不認為會那麼樂觀(如果打贏了當然是造福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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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51, , 17F
友啦)。畢竟衛福部自己的新聞稿都指出「進口」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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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3:52, , 18F
你有無營業行為,一律開罰了... http://goo.gl/OqULMJ
09/13 03:52, 18F
咦?怎麼我看到的是「不過,旅客自行攜帶電子菸入境, 食藥署仍在研議是否符合自用小量葯品的放行規定,海關目前一律先採存關退運處理。」 第一,從法律的觀點來看,這篇新聞稿並沒有對「進口」定義作出解釋。 第二,同樣是從法律的觀點來看,行政解釋只能就既有的法源解釋, 也就是必須引用法條說明在哪條法律規定下「電子菸無論有無含尼古丁, 目前均屬不得進口的貨物」,否則行政訴訟並不像你說的那麼不樂觀。 而且新聞稿前後文顯然矛盾,一方面說攜帶電子煙入境, 分別依藥事法第20或22條,以及菸害防治法第14條處理, 表示若未違反這兩條法律即屬合法,一方面卻說旅客自行攜帶也一律存關退運, 這又是依哪一條?這種顛三倒四自打嘴巴的說法上法庭就先投降輸一半了啦。XD 不過,我也說過了,我看電子煙的問題不是只從個人立場出發, 如果大家同意衛福部或海關或董氏基金會的說法, 也沒有人提供被損害權益的經驗,那就這樣吧。本來想說有資料的話, 可以先在媒體上批評這個問題或向立委反應,但我想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 喔對了,對於14條並不是「我的」解釋,那是衛生局的解釋。XD

09/13 11:42, , 19F
中國進口依照國際貿易局不准輸入503 M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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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45, , 20F
菸害防制涵蓋太廣,電子煙還是與煙斗、香菸太過相似
09/13 11:45, 20F

09/13 11:49, , 21F
目前持有、使用都沒事,禁止進口電子煙產品、販售含尼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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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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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00, , 23F
照你的說法也有說服力,期待你後續實際經驗分享
09/13 12:00, 23F
謝謝。503是關於藥事法規範尼古丁的部分,MW0是禁止輸入所有中國物品; 這又可以佐證輸入、進口的禁止是針對業者所為(特別這是財政部的職權, 和關稅有關),否則MW0如果也限制個人購入,那合購版是? 更不用說淘寶一般貨品直發台灣還上新聞也沒有被說違法了。

09/13 12:16, , 24F
我指的「你的解釋」是指「可見所謂的輸入...」那邊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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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6, , 25F
始,我直接google這段是查不到其他人做過類似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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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7, , 26F
然後你有看到你引的那段是「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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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8, , 27F
上面提的都是以「不含」為基準點討論的,麻煩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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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8, , 28F
稿最後幾句話:「關務署提醒,電子菸無論有無含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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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9, , 29F
,目前均屬不得進口的貨物,旅客或進口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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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0, , 30F
」。簡單說,不管含不含,海關的人現在都有理由(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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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1, , 31F
理由也許不見得真的合法)把你的東西扣下來(但這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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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2, , 32F
主要指第一、二代這種外型比較貼近真菸的古早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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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2, , 33F
要貼這些資料當然不是要打你臉或者要把你勸退,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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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打臉啊,你貼的我知道,但我認為不合法(沒有法源), 才來問大家是不是有被這樣侵權過,因為我查過了沒看到實例。 簡單講吧,你在美國買了兩包長得像菸的糖回來吃, 照這解釋也犯法,所以要公告自己帶涼菸糖也是違禁品(事實上並沒有)? 還有新聞稿說持有、使用電子煙不違法,但民眾看到可檢舉,有沒有這麼好笑? 還是你要說在外面使用電子煙要小心,因為根據衛福部說法會被檢舉...XD 衛福部透過非正式管道發表這種有違法嫌疑且欠缺執行可能性的解釋, 我以為這是使用電子煙的各位應該會反對的?XD

09/13 12:23, , 34F
辦法中的風險都在上面了,如果最後要打行政訴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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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3, , 35F
精神上支持,然後順便感謝大大造福煙友了(先不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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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23, , 36F
是好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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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30, , 37F
降一降火氣吧, 我們的共同敵人是衛福部跟董氏...
09/13 12:30, 37F
同意。所以不是更該了解他們的說法和作為有沒有法律依據嗎? 不然要批評什麼?我看到很多人會用外國電子煙合法來救援, 但很少針對我國本身的法律來討論,這樣要怎麼說服社會支持呢?

09/13 14:01, , 38F
啊對了,大概是因為他們那邊合法所以有抽稅的關係,當
09/13 14:01, 38F

09/13 14:02, , 39F
地電子煙的價格差不多是台灣的兩倍喔~
09/13 14:02, 39F

09/13 14:02, , 40F
09/13 14:02, 40F

09/13 14:03, , 41F
要大概17xx~21xx,能賣到合台幣3500真是匪夷所思...
09/13 14:03, 41F

09/13 15:05, , 42F
輸入是指「輸入業者」是衛生局說的,不然業者是什麼意思XD
09/13 15:05, 42F

09/13 15:07, , 43F
謝謝提醒價格,要買便宜的當然是找強國囉XD
09/13 15:07, 43F

09/13 17:03, , 44F
09/13 17:03, 44F
そうですね、このことがわたしは知りましたよ。 でも、電子タバコが中国で製造したの多いです。 製造地と製造商や販売商は同じではないでしょう。

09/13 17:41, , 45F
隨身行李毫無問題 拖運菸油不要太多就好
09/13 17:41, 45F

09/13 17:41, , 46F
我朋友從美國帶1200ml左右 平安
09/13 17:41, 46F
了解,謝謝。:) ※ 編輯: dichter (1.171.57.141), 09/13/2015 19:11:22
文章代碼(AID): #1Lz2j0p_ (V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