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U_talk 文章代碼(AID): #1C9BfUon的判決

看板Uni-LawServ作者 (隱藏人物)時間14年前 (2010/06/27 00:0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lockup1217 (隱藏人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HU_Service 看板 #1C9SWm8i ] : 作者: kikinkids (Mineral Water) 看板: THU_Service : 標題: [判決] lockup1217 申訴 richland 案之裁判書 : 時間: Sat Jun 26 17:28:11 2010 : 主文: : 申訴駁回 : 說明: : 1. 該申訴為要求版主對於"靠"字是否為髒話之定義有疑慮,由於現代文化有許多字義已 : 不如往前般能夠定義解釋,就如"幹"字在教育部所公佈之字典內亦無作不雅之解釋, : 因此無法去定義是否有無不雅,但是依照常規來講,"靠"字的確可作為語助詞所使用 : ,但詳見原文後,單頁中僅附上單字,因此容易誤導觀看者之解釋為髒話而非申訴者 : 所表達語助詞之義。 我認為,應就文章之整體內容,再判斷其單字字義 而非單單只看單頁之單字,就貿然判斷其意義。 若只看單頁單字,而非看整體之內容, 恐有斷章取義之嫌。 : 2. 水桶之處分為版主觀看後判決為有不雅之意思,申訴者不應以是否有版友反應為不雅 : 之意見有無而質疑版主之處分是否過重。 我並非依板眾之反應而提起申訴,乃因此字有所爭議。 誠如小組長判決書之第一點「由於現代文化有許多字義,已不如往前般能夠定義解釋」 板主難以判斷其「定義」,故於回覆申訴之信件中提議「是否可以一併請示小組長。」 : 3. 綜合上面所述,本案應予駁回。若申訴人對判決不服,請逕自至Uni-LawServ上訴,本 : 案在此宣告結案。 以下就文章代碼(AID): #1C91c6PF (THU_Talk)而論 誠如小組長判決書第一段提及 「『靠』字的確可作為語助詞所使用」 就發文者之意,整體文章之內容,毫無惡意 板眾亦無任何反彈聲浪,顯然並無感受到任何「惡意」 此文章之「靠」字,乃代表驚嘆之「發語詞、語助詞」 再就小組長判決書中「單頁單字」之部分,提出辯駁 「哇靠!MTV」:http://www.youtube.com/watch?v=z_1CYEBMDcg#t=0m57s
本影片中0分57秒時喊出「哇靠!」,停頓一小段時間後才說出「MTV」 表達對於「MTV」之驚嘆。 文章代碼(AID): #1C91c6PF (THU_Talk) 「哇靠!」等同於第一頁的「靠」字 影片中的停頓與訝異語氣,相當於給「靠」完整的一頁 最後的「MTV」同於文章中的「完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乃政府組織中的一環,並與教育息息相關 MTV電視台,所撥出的「哇靠!MTV」已撥出數年之久,從未被警告或勒令停播 乃因「哇靠!」後面還接著「MTV」,大眾皆判斷此處的「哇靠!」並非髒字, 而是表達驚嘆之語助詞。 若照小組長「單頁單字」的判斷法 那豈不是將「哇靠!MTV」中的「MTV」強行去除? 這就扭曲整體意義,有斷章取義之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9.64 ※ 編輯: lockup1217 來自: 123.192.39.64 (06/27 00:11)
文章代碼(AID): #1C9YJs9z (Uni-LawServ)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9YJs9z (Uni-LawSe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