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公告] 2009艋舺服裝設計大賽開跑了 即日受理 …

看板USC作者 (松鼠)時間16年前 (2009/10/07 19: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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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JUTC_93480 看板] 作者: ohayu (松鼠) 看板: FJUTC_93480 標題: [公告] 2009艋舺服裝設計大賽開跑了 即日受理 … 時間: Wed Oct 7 19:13:25 2009 ※ [本文轉錄自 FJUTC_96472 看板] 作者: ohayu (松鼠) 看板: FJUTC_96472 標題: [公告] 2009艋舺服裝設計大賽開跑了 即日受理 … 時間: Wed Oct 7 19:12:08 2009 ※ [本文轉錄自 FJUTC_93470 看板] 作者: ohayu (松鼠) 看板: FJUTC_93470 標題: [公告] 2009艋舺服裝設計大賽開跑了 即日受理報名!! 時間: Wed Oct 7 19:09:04 2009 ◎ 活動目標: 為增加艋舺服飾商圈之商圈活絡、並為艋舺注入年輕新活力,擬舉辦「2009艋舺秋冬新裝 發表會服飾設計比賽」,廣徵年輕學子加入,除增加活動熱絡之外,更為本土設計師之培 養建立新舞臺,讓大眾看見台灣未來新銳設計師的創造力與才華洋溢,踏出邁向國際時尚 服飾的第一步! ◎ 活動時間地點: 時間:報名時間至民國98年10月1日~11月05日 初選─民國98年11月7日;決選─民國98年11月14日下午一點 地點:決選─臺北市立服飾文化館(西園路二段9號) ◎ 競賽方式: 一、 每位參賽者根據設計主題自由發想,採兩階段淘汰制,第一階段初選將選出15位 進入決選,第二階段將由15位晉級者角逐前三名。 二、 設計主題:『重生』 三、 設計內容:艋舺服飾商圈代表性之服裝 1. 設計類別:一般日常服飾 2. 設計對象:不限 3. 設計服裝:依對象1款外出服(可使用舊衣改造或另行設計新服飾) 四、 初選階段:參賽者將報名表及設計圖稿、實物作品寄回主辦單位,於11月7日由\ 專業 評審老師依報名文件進試審核工作,並選出前15名。 五、 參賽者及模特兒需在上午10點前至服務台完成報到手續。 六、 決賽方式:所有模特兒穿著外出服走秀後,參賽者再依序上台發表設計理念及構 想 ,由評審進行評分。 七、 評審於評分完後,選出個人心中認為最優秀之參賽者,將手上的一票投給參賽者 以票數最多者為本屆優勝! 八、 參加資格: 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在校學生,不需專業科別及執照 ◎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http://www.11hotspots.com.tw/)下載本活動辦法及報名\ 附件資 料空白表格。 2. 可利用活動官網登錄、傳真、E-mail或郵寄完成報名手續。 3. 傳真電話:02-2304-4084 4. E-mail:11hotspots@gmail.com 5. 郵寄地址:臺北市西園路二段9號 臺北市立服飾文化館 6. 來函請註明「參與2009艋舺服飾設計徵稿比賽」 7. 不論利用任一報名方式,皆需於報名完成後,將報名所需檢附資料郵寄至: 臺北市西園路二段9號 臺北市立服飾文化館 二、 報名需檢附資料: 1. 設計作品說明表(附件一) 2. 服飾圖稿:以參加比賽對象為設計範圍,使用家中現有的衣物,依古都艋舺特有 元素風格特色為發想,運用主題設計代表地區文化意涵且具實用性的服裝作品, 每套服裝以一張8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彩紙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 色 、型式及正反面樣式),另需包含設計主題、設計理念(500字以內)及服裝正反 面機械圖,並貼上所使用之材料。 三、 洽詢電話:02-2304-4088 吳小姐 或 02-2599-2875*227潘小姐 ◎ 評選辦法: 一、 初賽評比方式:由5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以百分制給分方式,選出最高分的\ 前15 名進入決賽。 二、 初賽評分標準: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創意 30% 改良後是否與原作相比差異性大、設計者是否具有足夠開放的設計思維 市場性 25% 作品是否具有市場、是否具有大眾魅力 時尚感 20% 作品是否合乎時宜、是否符合年度潮流 創作理念15% 設計者對題目是否了解得當、設計方向是否合乎目的需求 經費運用10% 改造過程中之原料使用是否符合經濟價值 ◎ 獎勵方式: 比賽項目 名次 獎金 獎狀 第一名 20,000元 一幀 第二名 15,000元 一幀 第三名 10,000元 一幀 佳作(2名) 2,500元 一幀 -- ◇■○●○●○●○●○● ◆ ╰我很年輕 也談文化 ~ ╰▽╯ ◇ .@@.ㄅㄠˇ島 我來了╛┐ ◆○●○●○●○●○●○ └────────────╮ http://tw.myblog.yahoo.com/jw!FK8SRqOBBBarV0vQBiFXnk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6.91 -- ◇■○●○●○●○●○● ◆ ╰我很年輕 也談文化 ~ ╰▽╯ ◇ .@@.ㄅㄠˇ島 我來了╛┐ ◆○●○●○●○●○●○ └────────────╮ http://tw.myblog.yahoo.com/jw!FK8SRqOBBBarV0vQBiFXnk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6.91 -- ◇■○●○●○●○●○● ◆ ╰我很年輕 也談文化 ~ ╰▽╯ ◇ .@@.ㄅㄠˇ島 我來了╛┐ ◆○●○●○●○●○●○ └────────────╮ http://tw.myblog.yahoo.com/jw!FK8SRqOBBBarV0vQBiFXnk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6.91 -- ◇■○●○●○●○●○● ◆ ╰我很年輕 也談文化 ~ ╰▽╯ ◇ .@@.ㄅㄠˇ島 我來了╛┐ ◆○●○●○●○●○●○ └────────────╮ http://tw.myblog.yahoo.com/jw!FK8SRqOBBBarV0vQBiFXnk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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