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沒有辯論社呢?已刪文

看板USC作者 (顯像(99科))時間17年前 (2008/10/11 20:15),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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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m6637 (莫)》之銘言: 話說實踐有許多老師都很希望同學培養說的能力 也希望同學能夠學會去思考 可是怎麼辯論這條相當好的學習方式居然會沒有社團!? 難道是實踐有什麼特殊原因,還是習俗呢? 懇請各位學長姊等實踐人士幫忙解惑 (中間省略)

10/10 00:46,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畢竟我不知道實踐有多少人對這個東西
10/10 00:46

10/10 00:47,
有興趣.可能很少.maybe很多.學弟如果想要創社.就衝阿^^"
10/10 00:47

10/10 15:30,
色特耶媽呀~九年前就在打了..真是萬年題目~
10/10 15:30

10/10 22:23,
那實踐創社流程該怎麼跑呢?
10/10 22:23
以下內容摘錄自學生手冊「新社團成立施行細則」 第二條:成立新社團需由學生二十五人以上依社團成立之宗旨、未來發展方向 等條件進行連署,並成立「XX社團籌備委員會」,簡稱「XX社團籌委 會」。 第三條:日間部大學部社團之連署不得含其他學制或校區之學生,反之亦然。 第四條:社團籌委會應選出5-10人為籌備幹部,並置委員長乙名,負責社團成 立前各項行政事務。籌備幹部之工作細則及職掌由籌委會自訂之。 第六條:社團籌委會應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進修暨推廣教育部學務組)填 報「新社團成立申請書」,並依申請書之各項規定及程序辦理新社團 成立之申請。 恩...總之法規就是這樣 一開始就先去課指組拿申請單吧,理論上是隨便找一個老師都可以的 相信那邊的老師會很熱心解說的...(假如是吳sir應該會附帶威嚇吧...?) 比較要注意的是第二條,就是要你訂出社團組織章程並找到足夠的人(25人) 而組織章程內容應包含:社團名稱、宗旨、活動地點、社員資格、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組織與執掌、社團幹部產生程序及任期、行政指導老師之聘請 各項會議之召開、經費 等準備的差不多後,就是將申請單填完、交到課指組跑行政流程了 而真正成立社團後大概就是地獄的開始了吧!!(特遠目 .......不過這些事項學生手冊好像都有寫的說........ 該不會真的去看完的只有本官吧?(汗 -- 「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82.165

10/12 00:30, , 1F
我還真的沒看到,感恩 不過看來好困難..25人我班上認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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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有沒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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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25人盡可能的向全校同學招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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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是創社一年後交接不出去是會有很多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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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社團太封閉其實也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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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y9ZXv6 (U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