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友被告後續(自白篇)

看板TuTsau作者 (\(●) \(●)/ (●)/)時間12年前 (2011/12/18 09:42), 編輯推噓51(51024)
留言75則, 4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以下節錄自板友給我的站內信,字字血淚阿Q__Q ---------------------------------分格線--------------------------------------- 首先版大幫我po很感謝 說真的我是怕了 自從這件事後我很少發文推文 雖然ptt嘴砲很好玩 但個人安穩比較重要 其實我本來猶豫要不要發文 但想說我也是吐槽資深板眾 不想看大家被屠村 希望我跳出來說說經驗 彼此能當個借鏡 首先就像remex大說的 吃麻辣鍋還喊湯燙 那這個版有什麼意義 大家吐槽都是為了好玩或看不爽 但造成自己的危險恐慌 那乾脆不要玩了 很多藝人都是有了人氣才形成反對者 但不可否認 simbo是先有反對者才有人氣吧 如果真的不喜歡 就收回讚不要看 犯不著去惹他讓自己一身腥 因為其他藝人不會告人 但他會阿 我可不希望看到後續又有人被告 這陣子為了跟simbo周旋 我也跟很多學法律的朋友談過 也做了很多功課 大家都覺得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 但其實 只要讓第三人指認的出來就有事 就算你沒留文字 畫一幅simbo的圖 是貶意的 這樣就是犯法 之前被告的三個版友(有po文的) 感覺結果都很樂觀 最糟的也只賠兩萬 可能讓板友有這沒甚麼的錯覺 但我們總要往最壞的想 像我就碰到很壞的情況 我賠的可是比兩萬還要多很多= = 關於打官司 我相信很多人一開始的信念就是要打到底 不要讓錢被simbo賺走 我一開始也是這樣 但我到後來反而後悔 如果我一開始就當庭付給他他要求的錢 至少我之後可以輕鬆過日子 研究所推甄不會落榜 生活也可以過的快樂許多 (到後來我還是付了他要求的錢= =) 我相信被告的都跟我一樣是學生 學生都有自己的事要忙 他沒拿到錢可以跟你沒完沒了 於身於心都是煎熬 我個人如果硬要給個建議 我建議被起訴就乖乖給錢了 雖然也不依定會輸 (後面我會說原因) 其實會被simbo告的 都一定有具體犯罪事實 情理法三者 於理法 我們都是站不住腳的 所以如果你去法律板po文 一定會被嗆爆 之所以很多人都沒事 是因為情的部分 我們有打動檢察官 比方說我們不事故意的阿 只是一時好玩 學生沒錢阿 學生怕前途受影響阿 檢察官就會以"微罪不舉"不起訴你 但我就是遇到依法處理的檢察官 我想資深版友都知道 前陣子一堆鄉民開分身fb酸興伯 我約略就是那個時候中標的 過了好久 久到我都快忘了那名字是我分身之後我才被告 那時候檢察官可能也是小案子不想太花時間調查吧 只問了這是不是確實是我po的 就送調解委員會 也沒有詳細問經過跟情形 畢竟這也是最省事的做法 不過這樣你沒有機會於情打動檢察官 我給的第一個建議是 收到通知後 請馬上寄自白書給檢察官 不要拖時間 因為你之後可能根本沒有機會講到話就失去了機會 雖然他不一定會被打動 但不試怎麼知道呢 我那時候就是沒有遞自白書 又恰好遇到一個不很積極的調解委員 最後就被定義為我無意和解 而收到簡易處刑判決 雖然前幾個網友寫得好像很樂觀 (當然他們也是辛苦) 不過請報著最壞打算的心情去看待這件事! 接著看板大的公告 會發現我不是因為吐槽板文章被備份才有事的嗎? 但我前面為什麼說我是fb鬧板? 這就要提到我的第二個建議 你沒有塵埃落定(不起訴 無罪)之前 請在網路上低調 什麼都不要寫 我知道很多人被告可能都想急著分享 給網友建議 但請不要 我當初就是太急著在網路跟大家分享 有種即時live的感覺 可能因為太高調被網友看不爽吧 (其實那網友之前在簽名檔有掛狀態威脅了 只是我一直以為就像鄉民嘴砲 不會真的去幹 而置之不理 後來就真的他備份給simbo 都成年人了當什麼抓靶子 多行不義有什麼好處(還是很生氣XD)) 那時候simbo就是跟我表示他有這個資料 如果上陳法庭一定對我不利 因為表示我不知悔改 或是對他人身攻擊 (其實我那幾篇很小心 人身攻擊通常都是推文拉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simbo會出什麼招 敵暗我明很恐怖) 最後我要提到為什麼我說被起訴就不要玩了 當然有可能無罪 就算有罪還可以上訴 但是那樣又要弄個至少半年一年或更久 你們覺得值得嗎? 我是因為我覺得我半年多已經因為這件事過的一團糟了 還不如認賠殺出 之後安穩的過日子 反過來講 就算無罪 simbo還可以不服上訴 一路弄到地方高等最高法院 加上再議 他沒完沒了跟你一直玩 就必須忍受身心煎熬 還要常常請假跑法院 於是後來結果就是簡易判決有罪後 我致電simbo要求和解 他不肯降價 其實這一點還要感謝他 沒有看對我不利就獅子大開口 也許他還是有些佛心吧 還是原價碼 於是我付了錢 拿了和解書跟撤回告訴書後 算是鬆了一口氣 雖然付了好幾萬有點心痛 但錢再賺就有了 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在結尾我還是要再提醒網友一次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我相信吐槽板有他的樂趣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這當資深鄉民 但ptt就像小社會 一定有看不慣吐槽板的人 沒有必要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 今天我的事件證明了吐槽板有外人入侵 我仔細算了一下 如果有無聊人士真的把討論串都備份給simbo看 只要1/10被起訴賠錢 一個人拿個五萬好了 他就賺了五百萬以上了 你們覺得這樣值得嗎? 反正大家酸他也只是幫他打知名度 我想不喜歡他還是不要看比較好 我不忍心看到還有版友被他要錢 大家都是學生 我想付這筆錢都是很大的負擔 希望大家都能開開心心的吐槽 平平安安的生活:) 也感謝板大幫我代po這篇文 因為那網友已經盯上我了 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那之後我也自殺了所有帳號 換新的帳號在ptt活動圖清淨 因此我不想出現 給那網友又有了繼續弄我的理由 謝謝各位耐心觀賞 ps雖然說我不希望再有人po文被他告了 但如果真的有人白目 或忍不住不小心 還請不吝在這求救 (但字眼請中性 且不要高調) 如果我有看到 會盡我所能幫助你 相逢即是有緣 正因我了解這樣煎熬 -- 附註:此次那傢伙賺了6萬......... -- 才幾天不見,你臉就白回來了!! 因為我都喝SKIII阿~~           + _ _      ε ▂ξ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13.7 ※ 編輯: gjo3x06 來自: 114.46.113.7 (12/18 09:48)

12/18 12:35, , 1F
太慘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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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2:41, , 2F
抓耙子自以為正義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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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2:46, , 3F
對不起,這不叫正義,這叫心胸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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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2:57, , 4F
simbo是誰? 板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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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05, , 5F
回樓上,或許是,或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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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14, , 6F
我覺得simbo就是興伯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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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25, , 7F
sinbo就是本版最長壽的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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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48, , 8F
自斷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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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50, , 9F
也可能是跟他有關係的人當爪爬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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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59, , 10F
這討論串應不會有人回了,此人這輩子只能演跑龍套的角色
12/18 13:59, 10F

12/18 15:47, , 11F
拍拍.....25仔一定沒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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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7:25, , 12F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自以為做好事就不算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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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7:26, , 13F
哇 好酷喔 還有人透露給他知道呢 可惜永遠抓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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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7:27, , 14F
不過也推原po 有類似情形的人分享不要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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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7:40, , 15F
既然他會告人 那大家以後都不要談論他好了 看他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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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26, , 16F
所以是有人指認才被捅喔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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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29, , 17F
推這篇,吐槽罵藝人發洩雖然很爽,用字遣詞還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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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30, , 18F
那些被罵的藝人是真的可以告我們的,只是他告不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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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31, , 19F
原po拍拍,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雖然噴了不少錢,但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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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32, , 20F
沒留下前科影響終身,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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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53, , 21F
想當抓耙子應該要去泡八掛版吧? 來這裡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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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54, , 22F
想不到這人也有鐵飯會幫他做這些 世間真是無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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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55, , 23F
多謝原PO出面勸世 字字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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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01, , 24F
聽說,律師ㄧ件案子50k,如果被求償超過50k,請律師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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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03, , 25F
會不會比較划的來呢??話說,我對苦主有印象了,之前他去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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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04, , 26F
解委員會,及剛調解完的狀況,我有印象,保重,加油
12/18 19:04, 26F

12/18 19:34, , 27F
原po應該是不想弄了才乾脆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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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54, , 28F
我比較好奇的是怎查到是你ptt跟臉書,難道是真的插你ip?
12/18 19:54, 28F

12/18 19:56, , 29F
原PO真是字字血淚,大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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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0:01, , 30F
是插ip?還是插你註冊資料?還是還有其他方式?真的蠻好奇
12/18 20:01, 30F

12/18 20:17, , 31F
好想知道是誰爪爬子唷~~不爽來吐槽板做啥~~
12/18 20:17, 31F

12/18 21:55, , 32F
爪耙子一定是有拿錢啊 想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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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57, , 33F
興伯哪有錢給爪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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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01, , 34F
一個工讀生 備份文章 給個500塊 應該算ok吧
12/18 22:01, 34F

12/18 22:01, , 35F
我這樣會不會被告啊XD.....
12/18 22:01, 35F

12/18 22:12, , 36F
抓耙子 把那串文章某個時間點的內文、推文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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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12, , 37F
大概就可以推出可能有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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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2:20, , 38F
廢物廖北阿不意外 可能看到網友被判賠就會高潮了吧
12/19 02:20, 38F

12/19 02:20, , 39F
自以為正義只是助紂為虐
12/19 02:20, 39F

12/19 02:21, , 40F
阿 應該不是自以為正義 大概只是想要參與其中的快感吧
12/19 02:21, 40F

12/19 02:21, , 41F
真變態呢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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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9:59, , 42F
工讀生賺多少??
12/19 09:59, 42F

12/19 12:16, , 43F
去八卦版真的能賺不少..尤其選舉越近越有人會練肖話..
12/19 12:16, 43F

12/19 13:18, , 44F
呃 請別提政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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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4:37, , 45F
一個自稱薏仁的人還要靠告網友賺錢真的蠻悲哀的
12/19 14:37, 45F

12/19 21:00, , 46F
推樓上
12/19 21:00, 46F

12/19 21:43, , 47F
唉唷 有人就是惟恐天下不亂(攤手)
12/19 21:43, 47F

12/20 00:10, , 48F
如果其他名人也要告 那八卦版可能很多人會被告到喔
12/20 00:10, 48F

12/20 00:10, , 49F
不過我相信大多數的名人都沒那麼XX
12/20 00:10, 49F

12/20 01:38, , 50F
為何要把資料給sibo呢? 此風不可長!!
12/20 01:38, 50F

12/20 02:15, , 51F
6萬......原波好雖......
12/20 02:15, 51F

12/20 09:32, , 52F
原PO拍拍,不過請律師就不用花到6萬了
12/20 09:32, 52F

12/20 13:37, , 53F
我只能祝福原po未來的日子順順利利 把損失都彌補回來!
12/20 13:37, 53F

12/20 20:29, , 54F
好想知道誰捅板友的喔 有夠閒~
12/20 20:29, 54F

12/20 20:30, , 55F
腥伯根本沒紅過啊= = 只在吐槽板紅過而已
12/20 20:30, 55F

12/20 23:05, , 56F
太可怕了...真的是字字血淚阿!祝苦主未來一切順利~
12/20 23:05, 56F

12/20 23:06, , 57F
推ricky
12/20 23:06, 57F

12/20 23:09, , 58F
請問simbo的文都被砍了嗎?我找不到
12/20 23:09, 58F

12/21 01:20, , 59F
剛剛我爸:這個人部落格寫的很棒啊!你們罵他是你們無聊吧
12/21 01:20, 59F

12/21 03:22, , 60F
真正的薏仁 是不會有時間在這邊等告人的^^
12/21 03:22, 60F

12/21 12:06, , 61F
6萬XDDDD
12/21 12:06, 61F

12/21 16:24, , 62F
他也沒開嘔像見面會ㄚ 可以告她詐欺嗎
12/21 16:24, 62F

12/21 22:46, , 63F
12/21 22:46, 63F

12/22 07:30, , 64F
唉.....
12/22 07:30, 64F

12/23 00:04, , 65F
以後薏仁走下坡缺錢的話,也可以學他來這挑人告囉~
12/23 00:04, 65F

12/23 00:04, , 66F
只是應該不會有人會這麼做吧......
12/23 00:04, 66F

12/23 00:05, , 67F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某網友是誰
12/23 00:05, 67F

12/24 11:33, , 68F
原po辛苦了 !!!也祝各位吐嘲版友風調雨順吐嘲平安
12/24 11:33, 68F

12/25 02:14, , 69F
同意原po真的不要再去注意他
12/25 02:14, 69F

12/25 02:17, , 70F
這抓耙子的某網友可以水桶嗎?
12/25 02:17, 70F

12/25 11:23, , 71F
可以的話乾脆設黑名單讓廖北阿不能進來不是更好?
12/25 11:23, 71F

12/28 01:48, , 72F
說真的,這大叔你拿去給外面的人看沒幾個認得他
12/28 01:48, 72F

12/28 01:49, , 73F
所以以後能無視就無視吧,我是覺得他連公眾人物都不算…
12/28 01:49, 73F

09/17 21:16, , 74F
好慘……感謝原PO分享自身血淚經驗。
09/17 21:16, 74F

02/08 19:13, , 75F
還好吧 罰個一二萬而已
02/08 19:13, 75F
文章代碼(AID): #1ExKJu2S (TuTs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