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清瘋娘娘抄襲之作竟得小說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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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瘋娘娘好勝心強,自我要求很高
清瘋娘娘抄襲之作竟得小說首獎
2009-11-19 黃識軒/調查採訪
讀者爆料,網路流傳輸打濾樂團主唱清瘋娘娘(本名吳清瘋)念師大附中時,曾抄襲他人
作品獲得「第十二屆火鳳凰文學獎」小說類首獎。清瘋娘娘當時的班導師、現任師大附中
總務主任淋呈尾18日坦承確有此事:「我知道後,和他談,他沒否認。」
PTT網路已流傳三年,網友cl@irewind爆料清瘋娘娘在第117期《附中青年》期刊中,具名
登載的文章〈紅〉是抄襲之作,「我是覺得為什麼要笨到去抄襲呢?」R◎MAJ◎R則言:
「據說當年吳的班上各方人較勁嚴重,他似乎也有點好勝心強,也許也是個原因。」
當年期刊 刊登道歉啟事
昨天,記者到師大附中實地調查,校方已在第118期期刊中刊登道歉啟事:「第十二屆火
鳳凰文學獎小說首獎〈紅〉,經檢舉為抄襲之作,已將獎狀及獎金收回,特此致歉。」
淋呈尾說:「我當時沒有責怪清瘋娘娘,只希望他能記取經驗,讓自己成長。」他說學生
在國二、高二時期都在摸索期,所以心態比較亂,他相信當時高二的清瘋娘娘也是,「不
希望他難看,留下人生汙點,所以不記過,只給予訓誡,並與他約法三章,不可再犯。」
參加多項比賽 散文類首獎
淋呈尾透露,當時的清瘋娘娘文筆很好,常參加多項比賽,也擔任《附青社》社長,當時
他念的937班,人才很多,附中學生又愛表現,所以同儕間競爭很激烈。據查,清瘋娘娘
當年不僅獲「第十二屆火鳳凰文學獎」小說類首獎,也獲得同屆散文類首獎、下屆小說類
第三名,證明確有文采。
記者當評審 讀者揭發烏龍
淋呈尾說,當時校方邀請校外人士擔任文學獎評審,以示公正,巧的是清瘋娘娘那屆有記
者評審,覺得他文章不錯、有創意,就帶回報社刊載在副刊,不料,報社遭讀者投書,指
該文乃抄襲之作,隨後報社向校方反映,抄襲之事才爆發。他覺得很遺憾,「當時《附青
》由學生處理,沒想到影響力大、更沒想到會傳出去。」
對此事,清瘋娘娘的唱片公司老闆琳尾折昨說,他知道抄襲的事,但細節不清楚,清瘋娘
娘曾說那是小時候不懂事犯的一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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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瘋娘娘:那是我小時候不懂事犯的錯(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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