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嘈咯打人被捕

看板TuTsau作者 (才不會忘記,你呢?)時間14年前 (2009/10/03 13:44), 編輯推噓2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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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uso.cc/50$g 新聞網址(簡體字) 騰訊娛樂訊 2009年10月3日 香港 “情歌王子”嘈咯涉嫌打架打出禍!嘈咯早前涉當街毆 打創作歌手策填 的案件,昨日有突破性發展,中區警署重案組經過連日調查後,昨天正 式拘捕嘈咯,指他涉嫌與中環一宗普通襲擊案件有關。嘈咯昨日獲准保釋外出,等候進一 步調查,下月初要再向警方報到。根據本港法例,嘈咯涉及的普通襲擊罪名一經定罪,最 高刑罰為入獄一年。 自嘈咯策填毆鬥事件上月二十四日經獨家報導曝光、嘈咯同日在港召開記者會解畫後,他 翌日便飛往長沙工作,之後返回馬來西亞老家避世,原來他昨日身在香港,並于下午應警 方邀請到中區警署會面。 獲准保釋候查策填錄口供 警方發言人昨晚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警方昨天下午在中區警署拘捕一名三十歲姓曹男子 ,涉與上月底在中區發生的一宗普通襲擊案有關,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下月初向警方 報到。嘈咯經理人公司昨晚證實,香港警方已聯絡嘈咯,但未有透露詳情,經理人咩咩昨 晚表示:“香港警方已經聯絡嘈咯,相信他應該要到香港協助,不過還未知道是什麼時候 要到香港。”咩咩繼續說:“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不太方便評論。” 至於事件中另一主角策填,連日來除了開工外未見外出,策填所屬的金牌大風CEO陳輝虹 昨被查詢時,指暫未有新進展。陳輝虹重申:“(事件)已經交給了律師處理,(金牌大 風會否向嘈咯追究?)暫時不方便透露。”據悉,策填本週三已應警方邀請到警署錄口供 協助調查。 案發於上月二十三日淩晨一時,嘈咯與策填到中環卑利街一酒吧消遣,期間兩人發生衝突 ,在酒吧外激烈口角並有肢體碰撞,策填被人推倒在地,他起身反抗,與嘈咯碌地扭作一 團,經友人調解,二人休戰並登上一架計程車。當計程車駛至金鐘紅棉路美國銀行中心對 開時,嘈咯突然打開車門下車,期間涉嫌趨前飛身向的士內伸腳狂踢後座乘客,車內傳出 一陣慘叫聲。 的士司機見狀,隨即駕車駛前十多米停下,但嘈咯怒氣未消,拾起路旁維修工程路牌揮舞 ,作勢轉頭“車向”策填,幸及時被朋友制止。修路工人隨即收起路牌,二人其後不歡而 散,整個過程被記者拍下。 涉公眾人物重案組接手 事件翌日見報後,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嘈咯即時趕返香港召開記者會,承認“我做錯一件 非常大的事,不知用什麼話去說,才能表達自己多後悔、多不開心,同時又令很多人傷心 !”期間他情緒激動,一度眼泛淚光,又表明會承擔責任,不會拿成長經歷作為自己犯錯 的藉口。 警方也高度重視案件,即日交中區警隊刑事調查隊跟進,並尋找目擊者及呼籲知情人士提 供資料,及後鑒於案件涉及公眾人物,再轉交中區警署重案組第一隊接手。 策填作供須脫神奇帽 嘈咯一旦被落案起訴並交法庭審理,一直帽不離頭的策填隨時進一步“受害”,屆時作為 主要證人的策填如被傳召出庭作供,他必須除帽進庭以示尊重,其頭頂真面目便要被迫示 於人前。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除非因宗教或習俗理由,像南亞裔人士用布裹頭,否則難 獲豁免戴帽作供。 策填自2005年進軍樂壇以來,一直力保頭頂“神秘面紗”,鴨舌帽、頭巾及冷帽從不離“ 頭”,過去甚至拍攝廣告“翻跟鬥”時,帽子也未曾甩過。甚至與嘈咯起爭執當日,他雖 然被人連番推倒地上,在人堆中碌地沙,但其帽子始終沒掉,故其所戴帽子被外界稱為“ 神奇帽”之餘,也被懷疑是否長期以萬能膠將帽黏著。 另外,嘈咯與策填的演藝事業也已受此案影響,其中嘈咯已暫停所有工作,包括取消原定 在電視台的造勢音樂會,而已預售門票的十一月香港個人演唱會亦已臨時取消,門票要退 款處理。其公司要求嘈咯“冷靜思過”三星期,希望他儘快平復心情;據知其“雪藏”期 快將屆滿,嘈咯已定於下週六復工,飛往內地昆明工作。 策填的工作安排影響則較輕微,日前曾參與林敏聰演唱會及新城電臺秀,也忙於為新碟錄 音。 認罪或可簽保守行為 嘈咯涉嫌當街追打策填被捕,更可能面臨起訴。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法例,普通襲擊罪 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但一般而言,若被告認罪,律政司仍可視乎案件嚴重程度向法庭申 請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甚至不提證供起訴,可不留案底;但若被告曾有多次犯案紀錄,獲 考慮守行為的機會則較低。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若毆打過程被全程拍攝,警方已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案件會交 法庭審理;若被告不認罪,受害人及目擊證人均需出庭作證及道出實情,否則便會構成“ 作假口供”。 黃續指出,相反若被告認罪,警方及律政司可視乎案件嚴重程度,考慮向法庭申請讓被告 簽保守行為,由法官定奪,但須留案底;若警方、律政司及法官三方均認為被告屬初犯, 則可以考慮不提證供起訴,不會留案底。 至於法官考慮的因素,一般會包括被告的犯案紀錄、悔意、是否完全同意案情,以及案件 嚴重程度。若拿起路牌企圖施襲,則未必會考慮判以簽保守行為,而是會作出較嚴厲的判 決,輕則罰款,重則判囚,而醉酒亦非開脫理由,可能更會罪加一等。 --- 以上 莫名其妙就打人 身為藝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氣 違法被抓也不能說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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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去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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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在別的藝人的blog上看到測甜沒戴帽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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嶆革:我薏仁耶!!心情不爽打個人...過分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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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抓去關了 屢次再犯令人相當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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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像帽子的東東 其實就是他的頭頂肉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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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爽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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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去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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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新聞,可能要關1年XD 有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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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好!臭俗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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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早該抓去關了 這種人要留下來危害社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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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帽頗好笑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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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0:49, , 14F
藉酒裝瘋,進去反省一下吧!!反對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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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1:02, , 15F
如果社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諒他們~不是造就犯罪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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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名可以不管法律"的風氣!!無法接受再度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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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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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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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2:38, , 20F
活該~早該反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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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才是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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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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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打架 這麼會打那乾脆別唱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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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54, , 24F
我一直覺得漕蛤是流氓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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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23, , 25F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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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0:10, , 26F
怎麼通常藝人最後都會緩刑然後沒事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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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0:29, , 27F
牢裡有更多同伴 等你去撿肥皂
10/05 10:29, 27F

11/13 02:55, , 28F
又在打架 這麼會打那乾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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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nkIyed (TuTs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