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規的說明

看板TuTsau作者 (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時間18年前 (2006/08/11 13:52), 編輯推噓15(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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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mplingchen (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請大家保持理性 : 時間: Thu Aug 10 23:15:11 2006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67.202.98 : 推 YATEN:推餃子 203.79.199.38 08/11 10:22 : 推 Yuma38:你判決僅止於個人的解讀 版友有認為太重 218.166.153.67 08/11 10:27 : → Yuma38:亦有認為根本不必處罰或者不能處罰 218.166.153.67 08/11 10:28 : → Yuma38:你舉的公告問題在怎樣叫支持 根本不明確 218.166.153.67 08/11 10:28 : → Yuma38:所以才會引起質疑 重點是怎樣叫支持或護航 218.166.153.67 08/11 10:29 是不是支持或護航.. 我相信仔細看都看的出來.. 重點在於網路上的東西漏洞太多.. 如果每樣規定都要一字一句寫的清清楚楚仔仔細細.. 那永遠規定不完,也不可能.. 用簡單的一句話讓大家都能了解界限在哪.. 是最好的做法.. 我想正常人的智商跟理解能力都能了解.. 吐槽版的版規行之有年.. 大家也都知道尺度在哪.. 不然為何之前都沒有人有疑問? 還是說非要一字一句連小地方都寫的很仔細.. 才看的懂中文? 我想大家的判斷力沒有低到需要這麼做的地步.. : → Yuma38:總之吐槽版為了吐槽藝人 連版友權益也不顧 218.166.153.67 08/11 10:30 吐槽版本來就是吐槽藝人.. 你說不顧版友權益為何? 如果你是指推文被罰的話.. 那我請問你,違規推文不罰.. 那要版規幹嘛?那要版主幹嘛? : → Yuma38:包括你版規說不能吐槽粉絲 你卻公告可噓文 218.166.153.67 08/11 10:31 這樣根本在是在玩文字遊戲跟認知問題.. 所謂不能吐槽粉絲.. 是指在版上的發言不能"主動攻擊".. 什麼叫主動,粉絲沒來鬧版亂版就有人開罵.. 之前也罰過不少人.. 將心比心 就好比在偶像的個人版不能吐槽偶像一樣.. 在吐槽板不能護航本來就是人之常情.. 不然你要不要試試看去偶像版吐槽一下,看會不會被噓? 我相信今天在吐槽版的每個版友不會去偶像版鬧.. 同樣的我們也不希望粉絲來護航.. 大家彼此互相尊重對方的版自然沒事.. 但今天如果粉絲都鬧到版上來了.. 明知道這是吐槽版故意來護航,來挑釁.. 你覺得這樣有人噓他不對嗎? 還是說你覺得看版的每個版友的智商.. 一定非要版規寫清楚"除非粉絲來亂,否則不得攻擊粉絲" 才看的懂? 我想沒有必要吧? 不知道你是不是又要說版規就是要這樣明確.. 版規就是要寫清楚粉絲來亂可以噓才可以噓.. 但我想我還沒看過在任何一個看版.. 當有人公開鬧版違反版規時不會被噓的.. 這樣到底是吐槽版版規自相矛盾, 還是要求版規寫的仔細清楚的人吹毛求疵? : → Yuma38:一堆版友便在護航文章下開罵 不就攻擊粉絲 218.166.153.67 08/11 10:31 : → Yuma38:版規有不夠明確地方 應該有利版友來認定 218.166.153.67 08/11 10:32 : → Yuma38:而不是方便版主處罰來擴張解釋來恣意處罰 218.166.153.67 08/11 10:33 : 推 Yuma38:幫推一下 誰知道是對噓文幫推還是對文章推 218.166.153.67 08/11 10:35 : → Yuma38:你卻舉"支持"、"爽"、"說的好"明顯的例子 218.166.153.67 08/11 10:35 : → Yuma38:還有你們另外一位版主濫用公告嗆我個人私下 218.166.153.67 08/11 10:36 : → Yuma38:一樣違反版規 也不見道歉或處理 官官相護 218.166.153.67 08/11 10:37 何謂官官相護?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解釋版規,說明你的質疑.. 你若覺得被嗆了,可以跟另一位版主討論或要求道歉.. 我不是他,不能代表他做任何決定或發言.. 因為這已經是私人層面而非版務.. 一事歸一事,請分開討論,謝謝..:) : → Yuma38:就算版友有護航 我個人認同護航不對要處罰 218.166.153.67 08/11 10:38 : → Yuma38:但極度不認同你們自以為正義化身 218.166.153.67 08/11 10:39 : → Yuma38:就呼籲或縱容版友開放噓文來公幹之 218.166.153.67 08/11 10:40 : → Yuma38:這樣吐槽藝人版已經變成趁機吐槽粉絲版 218.166.153.67 08/11 10:41 : → Yuma38:順帶公幹不同意見者 真是非常噁心 假公濟私 218.166.153.67 08/11 10:42 這前面解釋過了, 粉絲不要來鬧,自然不會有人罵.. 平時有人罵粉絲版主都會處理.. 請問這樣哪裡假公濟私? 又版主有什麼地方好濟私的? 版主是義工,什麼好處都沒有,哪裡可以濟私了? 今天是對吐槽版的喜愛跟想為大家服務,才當版主. 有做不好的地方歡迎指教,但請不要亂扣帽子,謝謝.. : 推 Yuma38:PTT站規本身就不允許利用版面來公幹版友的 218.166.153.67 08/11 10:46 : → Yuma38:就算你們版規規定可以 版規是不能凌駕站規 218.166.153.67 08/11 10:47 還是那句話,有人亂版被噓本來就很正常팮. 如果不是為了版友權益,平常何必禁噓? 再者如果禁止這樣的行為.. 站長也不會開發出噓文功能.. 當然我必需再度強調 噓文只能適度使用,不是可以亂用.. 我已經解釋很多次了.. 如果你再不懂,我也沒辦法.. 這是認知問題.. : 推 Yuma38:推 cyberrush: 版主你這樣做讓我很心寒.... 218.166.153.67 08/11 10:53 : 推 tonyselina:本版不是個人版 不要亂甩尾吧 220.141.53.21 08/11 10:53 : → Yuma38:n版友:好大的官威啊 你開放噓文又沒禁止推 218.166.153.67 08/11 10:53 這明顯是這位版友沒看過g版主的公告 : → Yuma38:噓 vulurn:推一下就警告?好大的官威啊 218.166.153.67 08/11 10:54 ~~~~~~~~~~~~~ 這可以解釋成他覺得不該判.. 也可以解釋成"推一下就警告?會不會太重?好大的官威啊" : → Yuma38:→ mysunsun:板主好誇張 218.166.153.67 08/11 10:55 : → Yuma38:K:太誇張了吧...這樣就叫做"惱羞成怒"嗎? 218.166.153.67 08/11 10:55 以上兩者都覺得誇張.. 但是是覺得被罰太誇張? 還是覺得罰這麼重太誇張? : → Yuma38:噓 hedonist:比小狐還小狐 218.166.153.67 08/11 10:55 很抱歉,我個人對小狐事蹟並不了解.. 無法判斷.. : → Yuma38:a:我也覺得不必要警告吧...開放噓文=/=禁推 218.166.153.67 08/11 10:56 ~~~~~~~~~~~ 不必要警告 = 不必要罰 or 不必要罰那麼重 : 推 tonyselina:Y板友 本版不是個人版 不要亂甩尾好嗎? 220.141.53.21 08/11 10:56 : → Yuma38:以上就是有過質疑的版友 只是質疑太重嗎? 218.166.153.67 08/11 10:56 以上你所舉的例子.. 都可以做雙面解釋.. 只是今天你把他當成不該判.. 而我把他當成不該判太重.. 在此我承認.. 我並不了解這幾位版友的原意.. 但我想你也一樣,畢竟我們都不是他們 所以再討論下去也沒意義.. : 推 Yuma38:我不想回文就是不想太佔用版面 只用推文 218.166.153.67 08/11 10:59 : → Yuma38:總之 版主權力不是拿來隨便迫害不同意見者 218.166.153.67 08/11 11:00 : → Yuma38:不是拿者吐槽藝人的大旗就可以恣意妄為 218.166.153.67 08/11 11:02 我贊同你倒數第二句話.. 但我相信吐槽版四位版主.. 從來不會以專制、個人化的方式管版.. 一向是以服務的心態在管理.. 不然吐槽版會一直風平浪靜到現在嗎? 又,如果版主真的照你所說不講理,迫害大家.. 我相信一來現在也不會跟你解釋那麼多(要迫害你還會跟你講道理嗎?) 二來早就許多人不滿,一大堆人來抗議罷免.. 所以迫害不同意見,恣意妄為這2頂帽子扣的太大.. 版主群擔當不起.. 最後總歸一句話.. 今天最大問題點在於你的認知跟版主認知不同.. 但如果版主認知方向是偏的,版規是不好的.. 我想大家也不會服氣.. 就像你說的,版規要版友認同才可以.. 但重點在.. 版規不管怎麼訂都一定有人不滿意.. 都一定有人有意見.. 今天只能訂出一個大方向,一個讓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版規.. 至少我敢說吐槽版現行的版規下.. 是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 今天問題出在YATEN的判決過重而非不該判.. 而對於YATEN版主的誤判.. 不論他本人或者是我.. 在先前都已更正也向大家表示過歉意.. 我也說過,板主群有錯會檢討改正, 4個版主也會私下討論該如何修正不足之處.. 所以對於後續噓版主的版友都不處份.. 因為是版主誤判在先.. 這樣你還認為版主一言堂?版主不顧版友權益? 如果你還是認為不該判,認為版規不夠嚴明.. 認為版主說的不對,對解釋不滿意.. 歡迎上訴至小組長,我想自會有斷定.. 至於在版上.. 我想在認知不同的情況下,沒必要再繼續討論下去.. 因為認知不同怎麼討論都不會有結果.. 不過對你所提的意見與疑問,我們都收到了.. 對於以後是否要開放噓文這個活動,版主群會好好討論其適當與否.. 我相信你也是因為喜愛吐槽版才會希望它更好而提出見解,再次感謝你的熱心版務.. 另,與本文後將不再繼續回文.. 不然認知不同永遠只是無限迴圈.. 有不滿之處必要時歡迎上訴至小組長.. TuTsau版版主 dumplingchen -- ╭═╮ ═╮╭═╮ ╭═╯▌║╭═╮╭╮═══╮╭══╮║▌║╭═╮═══╮╭═══╮ ║╭╮▌║║▌║║║║▌╭╭║║▌╮║║▌║▌║║╭╮║║╭╮▌ ║╰╯˙║║˙╰╯║║˙║║║˙╰║║˙║˙║║˙║║╰╯˙║ ╰═══╯═══╯╰═╯╯║ ╯╰═╯╰══╮ ║ 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86.145 ※ 編輯: dumplingchen 來自: 218.167.186.145 (08/11 15:06)

08/11 15:10, , 1F
推 板主很認真
08/11 15:10, 1F

08/11 15:36, , 2F
其實真的有文章或回文吐槽到粉絲 但沒事的
08/11 15:36, 2F

08/11 15:42, , 3F
那應該是版主漏看,歡迎利用撿舉中心
08/11 15:42, 3F

08/11 17:58, , 4F
M 一下/ 我承認不知該怎麼回Yuma38的文…
08/11 17:58, 4F

08/11 17:58, , 5F
說實話我怕(____)發作明天影響到樂團的運作
08/11 17:58, 5F

08/11 17:59, , 6F
且表面上要道歉的話是沒問題, 但這樣很虛偽
08/11 17:59, 6F

08/11 18:00, , 7F
因為我不覺得自己在與Yuma的爭執之中有錯…
08/11 18:00, 7F

08/11 18:11, , 8F
好 我 最後一次回應 以免太佔用版面
08/11 18:11, 8F

08/11 18:12, , 9F
太誇張的解釋可以解釋為根本不該處罰
08/11 18:12, 9F

08/11 18:13, , 10F
或者不該處罰這麼嚴重 很多版友覺得錯愕
08/11 18:13, 10F

08/11 18:13, , 11F
就是因為"幫推一下"無法會預知被處罰的後果
08/11 18:13, 11F

08/11 18:15, , 12F
版主與受處罰的版友或其他旁觀版友
08/11 18:15, 12F

08/11 18:16, , 13F
在認知可能有差異的情況下 為保障版友權益
08/11 18:16, 13F

08/11 18:16, , 14F
對於不明確 也沒有判例的個案
08/11 18:16, 14F

08/11 18:17, , 15F
應該盡量對版友作有利的解釋 避免錯殺無辜
08/11 18:17, 15F

08/11 18:17, , 16F
另外對開放噓文公幹 踢館的人一篇文章
08/11 18:17, 16F

08/11 18:18, , 17F
再怎樣鬧版 了不起就是嚴格點砍文加水桶
08/11 18:18, 17F

08/11 18:19, , 18F
甚至劣文對付 開放噓文公幹
08/11 18:19, 18F

08/11 18:19, , 19F
等於鼓勵或縱容大家使用髒話或極端惡毒字眼
08/11 18:19, 19F

08/11 18:20, , 20F
去咒罵踢館者 是極端的人身攻擊
08/11 18:20, 20F

08/11 18:21, , 21F
而且是集體惡毒的人身攻擊 就算可以處罰
08/11 18:21, 21F

08/11 18:22, , 22F
就算版規可以處罰 其實已經違反站規了
08/11 18:22, 22F

08/11 18:25, , 23F
也違反了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08/11 18:25, 23F

08/11 18:27, , 24F
包括某版主濫用公告批評我個人 一樣違規
08/11 18:27, 24F

08/11 18:28, , 25F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08/11 18:28, 25F

08/11 18:30, , 26F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08/11 18:30, 26F

08/11 18:30, , 27F
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08/11 18:30, 27F

08/11 18:31, , 28F
以上稍晚等板主EmilChau及green520上線之後
08/11 18:31, 28F

08/11 18:32, , 29F
請他們一並針對此問題回應
08/11 18:32, 29F

08/11 18:31, , 30F
版主單方制定版規不表示可以超越站規
08/11 18:31, 30F

08/11 18:32, , 31F
依照牴觸站規的版規再擴張解釋處罰版友
08/11 18:32, 31F

08/11 18:33, , 32F
一樣是濫權 對我個人不能和平相處以及
08/11 18:33, 32F

08/11 18:33, , 33F
處處碰避云云之負面批評 為人身攻擊
08/11 18:33, 33F

08/11 18:34, , 34F
亦是違反上述規定
08/11 18:34, 34F

08/11 18:37, , 35F
批評藝人你們可以凹是評論時事或特定現象
08/11 18:37, 35F

08/11 18:38, , 36F
但是版主帶頭公幹特定版友 就是違反站規
08/11 18:38, 36F

08/11 18:38, , 37F
違反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08/11 18:38, 37F

08/11 18:39, , 38F
依違反站規及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之版規
08/11 18:39, 38F

08/11 18:40, , 39F
再振振有詞批評質疑的版友 還說不濫權
08/11 18:40, 39F

08/11 18:42, , 40F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08/11 18:42, 40F

08/11 18:43, , 41F
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08/11 18:43, 41F

08/11 19:17, , 42F
補充一點兄弟版沒有噓文 鬧版也不可能被噓
08/11 19:17, 42F

08/11 19:18, , 43F
因為是用公告嗆人 人身攻擊 當然跟版務有關
08/11 19:18, 43F

08/11 19:19, , 44F
有人噓鬧版文 本人沒意見 有意見是在
08/11 19:19, 44F

08/11 19:19, , 45F
版主開放噓文公幹的部分 等於鼓勵咒罵
08/11 19:19, 45F

08/11 19:20, , 46F
等於鼓勵人身攻擊他人 違反相關上位規定
08/11 19:20, 46F

08/11 19:21, , 47F
鬧版一篇文章 卻換來數十人 上百人噓文咒罵
08/11 19:21, 47F

08/11 19:22, , 48F
一樣違反比例原則 一樣處罰太過
08/11 19:22, 48F

08/11 19:24, , 49F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
08/11 19:24, 49F

08/11 19:25, , 50F
吐槽版版友使用言語常常是游走法規邊緣
08/11 19:25, 50F

08/11 19:26, , 51F
開放噓文攻擊特定人 等同集眾造成混亂
08/11 19:26, 51F

08/11 19:27, , 52F
望版主群考慮別再濫用公告來開放噓文 謝謝
08/11 19:27, 52F

08/11 19:30, , 53F
至於某版主沒有反省能力 不道歉
08/11 19:30, 53F

08/11 19:31, , 54F
其他版主也縱容 沒關係 只希望往後
08/11 19:31, 54F

08/11 19:32, , 55F
吐槽版版主群使用版主權力時能特別謹慎
08/11 19:32, 55F

08/11 19:32, , 56F
不要拿批判藝人的藉口也一併攻擊一般網友
08/11 19:32, 56F

08/11 19:33, , 57F
謝謝 P.S 以上部分內容請參考相關上位規定
08/11 19:33, 57F

08/11 21:00, , 58F
(嚇) 都可以回文了^^"
08/11 21:00, 58F

08/11 22:27, , 59F
奇怪,一堆人用推文用到爬代
08/11 22:27, 59F

08/11 23:28, , 60F
推這麼長只會造成閱讀者的困擾吧
08/11 23:28, 60F

08/12 02:22, , 61F
板主很認真,總之板主們辛苦了orz
08/12 02:22, 61F

08/12 19:45, , 62F
樓上的你自己po一篇文啦推那麼多看了눠
08/12 19:45, 62F

08/12 19:46, , 63F
眼很痛
08/12 19:46, 63F
文章代碼(AID): #14t1igjD (TuTs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