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北國中生命案偵結起訴 死者父:看到司法正義 感謝各界關心

看板TuCheng作者 (fachbook)時間1月前 (2024/05/10 15:39),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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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命案偵結起訴 死者父:看到司法正義 感謝各界關心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24年5月10日 週五 下午1:32 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昨天偵結新北市國中生命案,將涉案少年及少女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死者父親今天透過聲明表示,看到司法初步正義,並呼籲相關單位應調整因應作為,同 時感謝各界關心。 新北市國中生命案涉案少年少女遭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死者父親10日透過聲明表示,看到 司法初步正義,並呼籲相關單位應調整因應作為。 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去年12月遭同校學生持刀刺傷,送醫不治。當時經少年法庭分案,裁 定涉案少年、少女收容;少年法庭今年3月21日裁定,涉案少年、少女移送新北地檢署偵 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偵結公告,兩人都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死者父親透過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發表聲明,他說四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一覺到天亮 ,總盼望兒子能到夢中與他說話,卻又失望入眠。當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兩名加害者後, 他看到司法初步正義,感謝檢察官公正起訴。 他表示,感謝第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証據證明兩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盼 司法能加快腳步讓兩人得到應有刑責。 他說,別把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 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校園中。 他籲政府單位能盡速修法,包括塗銷記錄,只要涉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 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 ,反而是給少年錯誤價值觀念,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 (「非行青少年」指的是12歲以上未滿18歲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的少年, 又稱為失足少年、不良少年、犯罪少年,但為了避免不良的標籤作用造成日後的烙印效應 ,因此,對於特定年齡層有觸犯刑罰法律情形,多不稱謂「犯罪」而稱之為「非行」) 他也說,遇到重大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 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 的刑責。 死者父親還表示,相關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事發後互踢皮球 ;最後,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回 歸前要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通知學校有此學生入學。 (責任主編:莊儱宇) https://tw.news.yahoo.com/%E6%96%B0%E5%8C%97%E5%9C%8B%E4%B8%AD%E7%94%9F%E5%91%BD%E6%A1%88%E5%81%B5%E7%B5%90%E8%B5%B7%E8%A8%B4-%E6%AD%BB%E8%80%85%E7%88%B6%EF%BC%9A%E7%9C%8B%E5%88%B0%E5%8F%B8%E6%B3%95%E6%AD%A3%E7%BE%A9-%E6%84%9F%E8%AC%9D%E5%90%84%E7%95%8C%E9%97%9C%E5%BF%83-05321030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80.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uCheng/M.1715326753.A.833.html

05/10 16:04, 1月前 , 1F
看法官怎麼判 很大機會可教化 哀
05/10 16:04, 1F

05/10 18:58, 1月前 , 2F
未成年本來就不可能判太重
05/10 18:58, 2F

05/11 07:51, 1月前 , 3F
該直接修法未成年罪刑重大者比照成年人判刑
05/11 07:51, 3F

05/11 11:40, 1月前 , 4F
除了比照成年人判刑外 家長要跟著連坐
05/11 11:4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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