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運將性侵日本正妹 5萬交保
運將性侵日本正妹 5萬交保
隨機做案 法官放人挨轟 「恐龍」
【綜合報導】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本月十一日涉嫌假借搭載迷路日籍女大學生找她
的男朋友,將她載往山區在車內性侵得逞,前晚被警方逮捕,板橋地檢署訊後以涉犯加重
強制性交重罪聲押,卻遭板橋地院法官指未舉證謝男有串供或逃亡之虞,聲押理由不完備
,僅裁定謝以五萬元交保,引發爭議。
謝男交保後還對媒體說:「我跟她是一夜情!」被害人的台灣男友父母昨痛罵讓惡狼交
保的法官是「恐龍法官」,並指謝男硬掰一夜情,「真是台灣人之恥!」板橋地院表示,
依大法官會議解釋,檢方所提「涉犯重罪」,不能當成羈押被告唯一理由,檢方聲押理由
不完備,但為確保被告順利接受檢方調查,才諭令交保。
稱聲押理由不完備
板橋地檢署反駁,法官若認為聲押理由不充分,為何不通知檢方再補強,且謝男隨機性
侵女子,交保可能再犯,也有逃亡之虞,待收到裁定書後,將決定是否提抗告。
司改會理事高涌誠昨說,「法官仍可給檢方補救機會,且性侵犯交保五萬元也不符社會觀
感。」日本交流協會祕書長堤尚廣昨說:「已密切與台灣有關單位聯繫。」外交部副發言
人夏季昌說:「會提供日方必要協助。」
檢警調查,受害的日籍女大學生年約二十歲,是國內某大學的交換學生,外型清麗脫俗。
大前天晚上七時許,女學生搭捷運到新北市土城區永寧站,想走路去找男友但迷路,徘徊
街頭,被計程車司機謝東憲(四十多歲)盯上尾隨。
謝東憲確認女學生落單後,趨前搭訕假裝熱心欲載她去找男友,涉嫌將她載到土城區永寧
路海山舊煤礦附近山區,在車內後座性侵,再將她載回土城中央路四段鴻海公司對面7-11
超商讓她下車。女學生驚恐哭泣被超商店員發現報警。
暴力性侵可能性大
警方從街道監視畫面查出車號,前晚在謝東憲家將他拘提到案。謝男否認性侵,堅稱日
籍女學生對他有好感才發生性關係。但警方懷疑女學生會喜歡挺著特大號鮪魚肚、滿嘴檳
榔渣的謝男,加上女學生身上有檳榔渣與吻痕及拉扯傷勢,遭暴力性侵可能性較大,將他
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再犯或逃亡機率高
被害人前晚由男友陪同出庭陳述案發過程,她神色平靜但男友難掩自責。因她預定本月
底回日本,檢方採證並做好筆錄,偵辦期間不會再傳訊她出庭,另向法院聲押謝東憲,但
被法院裁定五萬元交保。律師林盛煌認為,雖重罪不能是唯一羈押理由,但法院應審酌被
告是計程車司機,重複犯罪機會大,且犯重罪可能逃亡而予以羈押。
計程車之狼聲押 vs.交保看法對照
◎檢方 聲押:
被告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
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規定,對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應依職權調查,若
法官認為聲押理由不完備,應給檢方補正機會
◎法院 交保:
檢方未舉證被告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大法官會議第665號解釋,「涉犯重罪」不能
當羈押唯一理由.法官應保持審判中立,檢方聲押程序不完備,若給檢方補正機會,
對被告不公平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tinyurl.com/6a2rl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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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板友自己小心點.....
對了,法院沒救了! 只考慮到被告人權,怎麼不考慮那些在路上行走的婦女安全?
那些婦女是我們土城居民的媽媽姐姐或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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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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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姓名: 謝東憲 車號:029-EZ(法院公示資料查得)
東森新聞版的車號是 002-E2 車隊是頂埔無線
部分計程車司機有多家車行的頂燈罩, 車隊名稱可以自行更換. 給版友做參考.
自己還是要多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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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ristofer 來自: 59.115.0.54 (07/15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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