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何為「暫住」難界定 激活「暫住證」引來大辯論

看板Triangle作者時間19年前 (2006/09/16 0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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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06-09-15 來源:大河報 ■反對聲音:何為「暫住」難界定,「暫住」辦證屬歧視  ■支持聲音:辦證沒關係,但別夜查房,最好別收費 新華網河南頻道9月15日訊 大河報報道:(記者劉昌武尚若雲) 昨日,《鄭州市暫住人口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 徵求意見後,鄭州市擬重新啟用「暫住證」的消息在全省讀者甚至全 國讀者中引起震動。鄭州市一些外來務工人員認為,無論是辦「居住 證」還是「暫住證」,都是增加麻煩而且容易造成亂收費。在調查中 ,也有部分讀者對這一舉措表示理解,認為「暫住證」既有利於治安 ,也有利於政府更好地為外來人員提供服務。 《鄭州市暫住人口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由於涉及流動人口 的權益,因此,昨天通過電子郵箱向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反映意見者以 外出務工人員居多,這些流動人口中持反對看法的佔絕大多數。   觀點一「暫住」難界定辦證屬歧視 北京市的王先生認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解決不在於實行暫住 證管理。暫住證管理可能會有利於警方方便地得到一些信息,但不會 改善社會治安。徵求意見稿提出:在鄭州居住3天以上、30天以內 的外來人口,均需辦理暫住登記。這個時間限制過於嚴厲,對外來人 員非常不方便,外來人員一不小心就會違反該規定。 王先生認為,徵求意見稿規定外來出差和訪友的人可以不辦理暫 住證,但實際操作中很難區分哪類人需辦、哪類人可以不辦,尤其是 外來人員很難證明自己屬於不辦證的那群人。這種不嚴謹的界定會給 警方帶來太大的自由裁量權。這樣,警察可以以查證為借口,審查在 城市中生活的任何人員,影響外來人員的自由權利。 網民「紅蘋果」認為,外來人口100多萬,如果要一一辦理暫 住證並要收取工本費,還要年年辦,換了工作辦,換了住所還要辦。 這樣做的成本很高。   觀點二居住已5年「暫住」不公平 一位在鄭州的打工妹說,自己已在鄭州居住5年了,但她想不明 白,為什麼還叫「暫住人員」?「暫住在時間上是如何界定的?長時 間在鄭居住又買不起房子的人員怎麼辦?比我居住時間長久的還有很 大一部分,他們又該怎麼辦?」 這位打工妹認為,長期居住本地而沒有本地戶口的不應該屬於「 暫住」的範疇,「像我們這樣長時間居住在鄭州的非鄭州市戶口人群 究竟該不該辦暫住證?我們在辦理登記時又該怎麼確定我們的居住身 份呢?「   觀點三辦證俺支持但別夜查房 外來務工人員鍾先生則認為,加強外來人口管理無可非議,交點 工本費,如果只是幾元錢也正常,但如果時不時三更半夜敲門查房、 弄得雞犬不寧可就不好了。 外來務工者「仔仔」說:對於一個外鄉打工者而言,比背井離鄉 更憂傷的是工資,而比工資更鬧心的就是暫住證,因為一紙「暫住」 有如「合法生存符號」,一旦遺失,難免「夜半驚魂」。原有的暫住 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身份制度,以地域為框架的人口劃分帶來 的是兩種水平與質量的身份權利、社會福利等等,客觀造成一個城市 兩個階層。 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說,自己在鄭州工作近半年了,連續換了幾 份工作,居住地也隨時換,「像我這樣情況的人還多著呢,這樣要多 次辦理暫住證並且可能多次交費,豈不是很費事?剛上班不久,哪有 太多時間和金錢花到這些事上?當然,對外來人口加強管理是需要的 ,但能不能考慮更合理的方案來執行呢?「 觀點四別再說「暫住」最好稱「綠卡」 一位鄭州市民建議,在鄭州市有正當職業的非鄭州市戶籍人員, 應由用人單位出具證明並申請辦理居住「綠卡」。「綠卡」應不同於 暫住證,而是介於暫住證和鄭州戶籍、身份證之間,可以參考廣州市 、深圳市流動人口的管理辦法以及美國綠卡的管理制度。而對於沒有 固定工作的外來人員,本人應到居住轄區的派出所申請辦理暫住證或 由出租房屋的房東代辦。 一位在廣東打工的河南人建議,一部分人在心裡厭惡「暫住證」 這個詞,認為在自己的國家竟然要暫住,能否只是登記暫住人口不要 辦暫住證或改個名字叫「綠卡」。收費可能對外地人到河南投資帶來 阻力,他建議不要收費,這樣可以讓河南在全國的形象更加美好。   觀點五登記很必要收費須謹慎 在鄭州市淮河路某社區長期居住的魏女士對辦暫住證一事表示贊 同。魏女士說,一座城市由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共同組成,如果長期 居住在本地的外地人口不到派出所登記,對於城市發展十分不利。現 在一些小學入學難就是因為政府沒有充分考慮到外地人口帶來的壓力 ,而沒有外地人口的具體數字,建小學也就沒有足夠的依據。 另外,外來人口暫住登記對於自身也是一種權益維護,如果自身 權益受到侵害,對方若是已登記的流動人口,報案時能夠及時調出檔 案資料,能夠提高查處效率。 在經三路某社區居住的王先生提出,暫住登記很有必要,但是在 收費問題上必須把好關,統一收費標準,向社會進行公示,必要時還 可召開聽證會,否則一不小心就會弄得民怨沸騰。王先生最擔心的是 政府機關門難進、臉難看的行為,從而有損鄭州市在全國的形象。 觀點六終結暫住證還得看戶改 和暫住證的命運一樣,鄭州市的戶籍改革自2002年1月26 日展開後,其命運也同樣一波三折:有條件遷鄭入戶,完全放開、按 現住址登記戶籍,再到有條件入戶。鄭州市政府有關人士稱,改革就 有陣痛,暫住證和戶改讓老百姓欣喜過、痛苦過,政府也有同樣的體 會。 其實,暫住證和戶改的聯繫再也緊密不過了。鄭州市一名戶籍警 說:「如果鄭州市的戶口真正放開了,每個人都可以遷鄭入戶,都能 成為鄭州市民,誰還非要給他發放一張暫住證?取消暫住證,還得看 戶籍改革!」他認為,暫住證和戶改問題,在全國都存在,鄭州市現 在要恢復辦證、有條件遷入戶口,是很正常的過程。   調查一缺少暫住證有人不方便 鄭州市警方稱,暫住證在鄭州市的流動人口管理中,曾經發揮過 不可替代的作用。2001年10月,國家計委、財政部明確要求取 消暫住(流動)人口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暫住證開始在鄭州 市名存實亡——沒有收費項目又要承擔發放任務,暫住證慢慢被擱置 和遺忘。可這張卡片的離去,卻遺留下了一大堆問題。 2003年、2004年、2005年,大批外來務工人員擁入 鄭州後發現,如果想在鄭州開出租車、當廚師,都需要提供暫住證。 暫住中原區的張先生當時曾準備在鄭州按揭貸款買房,可到一家 銀行咨詢得到的答案是:在鄭州貸款買房,必須在鄭州居住一年以上 ,並需要暫住證明。 昨日,金水警方一名派出所民警向記者出示了1997年12月 1日起施行的、至今生效的《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條例》 規定:「暫住證為持證人在暫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證件。「   調查二新版「暫住證」可能不收費 記者昨日多方打聽,如果《鄭州市暫住人口登記規定》正式出台 ,一張暫住證的具體身價會是多少?警方的答案是:要麼免費,要麼 還只收3元錢的成本費,待定。 而在2001年,暫住人員在轄區派出所流管站辦理一張為期一 年的暫住證,需成本費、管理費等共計153元,2002年初降至 92元,2002年3月,各流管站辦理暫住證只收10元工本費, 後來又降至3元錢。2003年8月17日之後的一段時期,暫住證 免費發放。 對暫住證前些年的高收費,鄭州市警方解釋說:其實暫住證本身 只收了10元工本費。2002年時,鄭州各辦事處的勞動、計生部 門都和派出所的流管站在一起辦公,一張暫住證收費92元時,當時 費用本身包括了同時辦理的計劃生育證和勞動就業證的費用等。   調查三激活「暫住證」更多為服務 「有關部門稱鄭州的案件85%以上系外來人口所為,鄭州這麼 多外來人口,畢竟違法犯罪的還是少數,這不是恢復暫住證的理由! 」昨天,周口讀者王先生致電本報,認為鄭州市恢復辦理暫住證的理 由,是對外來人口的一種有罪推定。他認為,把外來人口作為治安管 理的重點,本身就帶有歧視性。 就此問題,記者在採訪負責鄭州市戶籍管理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時,一位工作人員稱,鄭州市擬重新辦理暫住證有兩大理由:一是維 護省會治安,二是服務外來人員。暫住證重新走上舞台的一個根本原 因,更多的還是服務與政府管理的需要。 他說:「恢復辦理暫住證,其實只是在尋找一條管理外來人員的 最有效的途徑,給政府決策提供一個更精確的外來人口的數字,情況 不明影響了政府的決策。譬如有多少外來人員在鄭州打工、有多少外 來人員子女需要上學、年齡結構、男女比例等,目前政府尚沒有一個 足夠精確的可控數字。維護治安、偵查破案的需要畢竟只是一個方面 。」 他說,譬如醫療、交通問題,政府以前的規劃都是以常住人口來 計算,而忽視了流動人口,「老百姓反映公交車擁擠的問題、看病難 的問題,這都與流動人口有關,政府在規劃決策中,必須將流動人口 納入其中。」 作者:記者劉昌武 尚若雲 責編:李志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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