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義的研究(一)

看板Triangle作者 (札布克汗)時間19年前 (2005/03/24 09: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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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鄧正來 簡介    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義的研究(一)   提要:本文對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q[1]及其遭遇的批判進行了討論,並結合哈耶克對 “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的批判闡明了哈耶克的個人主義觀,認為Simon和luk es的批判,就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而言,可以說完全誤置了對象;而當代“社群主義 ”論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所做的批判則根本無法適用于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哈耶克所 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乃是一種既反對“整體主義”方法論又在本質上區別于“原子論”個 人主義的闡釋性的非化約論的方法論個人主義。   關鍵詞: 哈耶克  方法論  個人主義   一、 引論:問題的提X與論述步驟   哈耶克于1945年出版的《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Individualismand EconomicOrde)論文集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2],因為根據我對哈耶克50年代 以後論著的研究,我發現,哈耶克這部論著中的許多觀點都構成了他此後觀點絢出發點,盡 管他在此後的討論中對它們做出了重大的修正。在這些重要的觀點中,一如哈耶克這部論文 集的書名所示,“個人主義”可浶說是其間最為重要的觀點之一,因為它不僅構成了哈耶克 自由主義理論的方法論論証模式,而且還在一定程度上標示出了其自由主義的基本烋義。因 此,本文將對他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3]首先,需要指出的是 ,西方論者在研究哈耶克“個人主義”的時候,一般都是把它置于“方法論個人主義”(m ethodogicalindividualism)這個題域中加以討論的[4],但是 據我的研究,哈耶克的“個人主義”,尤其是他在“個人主義:真與偽”這篇著名論文中所 主張的“個人主義”並不僅僅具有方法論的演義,而且還具有“規范個人主義”(norm ativeindividualism)的含義;這是因為第一,哈耶克本人在該文中宣 喧,他所主張的“個人主義”可以與 “自由主義”互換使用[5],而這意味著哈耶克的“個 人主義”還是一種以方法論個人原則為基礎並主掂某種特定“善”的規范個人主義;因此, 我們可以經由他對“個人主義”的討論而大體洞見到他所主張的自由主義的要求;第二,為 了崰救和捍衛自由的社會秩序,哈耶克認為還需要一種能夠超越宗教或道德所提供的那些基 本且一般的原則的政治哲學,而他為“個人主義:真紞偽”一文所選定的題目則表明,“我 們的社會中仍然存在著這樣一種表現為三套原則的哲學:這些原則實際上就隱含在大多數西 方國家銜基督教國家的政治傳統當中,只是眼下任何易于人們理解的術語都不再能夠對它們 做出明確無誤的描述罷了。因此,在我們確定這些原則能愷繼續作為我們的實踐指南以前, 我正理解的方法論。一方面,哈耶克乃是最早呼吁經濟學研究回歸到微觀基礎的經濟學家之 一:一如我襟所們有必要先對它們做一翻詳盡的重述”(第3頁)。   然而,一方面考慮到我已經對作為哈耶克自由主義理論基礎之一的規范個人主烗給出了 比較詳盡的闡釋,而另一方面則考慮到哈耶克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不僅在西方學術 界中有著悠久的學術瓜葛,而且還在蛭下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論,其間比較著名的有兩例:一 是布坎南和范伯格認為哈耶克所提出的“文化進化”理論中的“群體選擇”在根本上背癆了 他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6],進而導致了“范伯格與哈奇森”之爭。[7]二是A。P 。Hamlin從認定哈耶克方法論個人淗義的過程性質及其自由主義的結果性質出發,斷 定哈耶克的自由主義理論內部存在著無從消解的緊張或矛盾[8]。因此,在本文的討論中, 我擬把關注點集中在哈耶克“個人主義”的方法論一面,亦即學術界統稱的“方法論個人主 義”問題上。   這裡需要強調指出漪O,哈耶克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並不是簡單地在“整體主義” 與“唯個人主義”這兩極之中所做的任何一極選擇,而是試圖通過同時否鈍這兩種方法論而 開出一種能夠使社會現象得到真知,早在1931年,哈耶克就經由批判宏觀經濟學而力主經濟 學家應當根據個人行動去諸釋經濟過程的結果 [9]。在這個過程中,就像所有認為是方法論 個人主義者的論者一樣。哈耶克對那種從一種被假設成自成一體的社會結構絢理解中推論出 個人行動的“社會理論” 或“集體主義”──亦即所謂的“方法論整體主義”(metho dologicalholim)──進行了持之一貫的批判。然而另一方面,哈耶克則 對那種原子論的化約論的社會理論(atomisticandreductioist theoryofsociety)──亦即哈耶克所謂的“唯個人主義理論” (indi vidualistictheory)或“偽個人主義”(falseindividua lism)──做出了尖銳的批判。顯而易見,這裡涉及到兩個基本問題:第一,哈耶克O 如何通過他的方法論個人主義既反對笛卡爾式的化約論個人主義又反對傳統馬克思主義式的 整體主義的“社會理論”的?第二,哈耶克究竟是通過何種方式而達致了一種能夠同時否棄 上述兩種方法論的既非化約的又非本質主義的方法論個人主義的?[10]當然,我們也可以把 o兩個問題歸為一個問題進行追問,而這個問題就是“何謂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考 慮到這個問題所含涉到的具體方面,本文在試圖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將主要遵循這樣兩項論 述步驟:一是對MichaelSimon一定程度上也包括StevenLukes)以 及當代妒戲s主義”論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所提出的批判觀點進行討論,二是從哈耶克反對 “偽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這兩個方面出發對他的方搔論個人主義觀點進行比較詳盡的 闡釋。最後,本文將經由上述討論而達致下述兩項相應的結論:第一,Simon和Luk es的批判x就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而言,可以說是完全誤置了對象,這是因為這類批 判未能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不同解釋做出仔細的辯識,進而也產可能洞見到哈耶克方法論個 人主義獨有的特性;而當代“社群主義”論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所做的批判則根本無法適用 于哈耶克的方法豐個人主義。第二,哈耶克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乃是一種既反對“整體 主義”方法論又在本質上區別于“原子論”個人主義的闡釋性的嵯化約論的方法論個人主義 。   二、 方法論個人主義及其遭遇的批判   (一)個人主義與整體主義的論戰沿革   一如前述,方法論個人主義在哈耶克的自由主義理論中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但是更值 得我們注意的是,方法論個人主義在學術研究領鴗中]始終佔據著一個極為重要的地位,換 言之,自從論者提出雛形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觀點始,這個論題便一直是學術界主要關注的論 題盓一,而且由此引發的學術論戰也始終不斷。就社會研究領域而言,S。Lukes指出 [11],最早闡明這項原則的乃是霍布斯,因為霍布斯乚為,“在我們可能知道整個混合體之 前,我們有必要知道那些將被混合在一起的事物,”因為“每一樣東西都可以經由它的各種 構成性婖因而得到最佳的理解”[12]。此後,這項原則又為啟蒙時代的眾多思想家所採納, 當然維科和孟德斯鳩是這個方面的例外;正是在這些思想嫵的努力下,一種個人主義的解釋 模式開始凸顯出來了,盡管他們就界定這種解釋模式具有哪些要素以及包括多少要素的問題 仍存有很大絢分歧。套用DavidL。Prychitko的話來說,“方法論個人主義 的原則在于這樣一種信念,即個人構成了人之科學中分析的終憧單位。根據這項原則,所有 的社會現象,在不考慮有目的行動者個人的計劃和決策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得到理解的。方 法論個人主義的勞導者論辯道,根據超個人構成物(superindividualco nstructs)去分析社會現象,如果不是一種十足謬誤的話,贍也是極具誤導性的。 ”[13]Hamlin更是用一種較為具體的方式把方法論個人主義概括為下述三項基本命題 :第一,人之個體乃虍社會、政治和經濟生活中唯一積極主動的參與者;第二,個人在進行 決策的時候將為了自己的利益行事,除非受到強制;第三, 沒有人能夠像利益者個人那樣 了解他自身的利益。[14]   具體到社會學領域,這種思維方式或論証方式被稱之為“社會學個人主義”(soci ologicalindividualism),比如說穆勒和一些功利主義者就認為, “社會現象的法則只是而且也只能是人的感〝M行動”[15];再者,Ginsberg也把 這種思維方式稱之為“這樣一種理論,即社會應當被認為是一種個人的集合,而這些個人彼 此之間的關系則純粹是外部的關系;”[16];因此,在這些論者看來,相對于個人而言,社 會制度和政治制度只具有一種次位的實在性或本朣蛈a位。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19世紀初 葉,這種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思維方式或論証模式卻遭到了許多思想家的反對和批判,並引發 了␘。亞歷山大所稱之為的“個體論的秩序理論”與“集體論的秩序理論”間的大論戰[17] 。在這個過程中,這些思想家為理解和解釋社會生活怗供了另一種新的視角,其核心要點在 于人們應當在解釋的過程中賦予集體現象以本體論上的首位性,因為一如孔德所言,一個社 會“同墳何面不可分解成線條或線條不可分解成點一樣,也不可以分解成個人”[18]。當然 ,這場以方法論個人主義為一方而以整體主義為另一方的豐戰還在諸多不同的題域中反復出 現,比如說,經濟學中的“歷史”學派與古典經濟學“抽象”理論之間的論爭、歷史哲學家 之間無休無絊的論爭、社會學家與心理學家之間的論爭──其間最重要的論戰之一是塗爾幹 (Durkheim)與塔德(GabrielTarde)之間的論爭──以及現象學社會 學家在應對帕森斯及其追隨者的宏大理論敘事時而引發的重大論戰。 [19]   在哲學領域中,一如我在“哈耶克社會理論的研究”一文中所指出的,一些論者對自由 主義所主張的政治秩序觀大加批判並主張個人的利益與政治共同體之間的緊密和諧,進而試 圖用這種具有較高一致性的社會秩序之“群體”或“整體”理想去替代那種方法論個人主義 的觀念。正是在這種“群體”或“整體”觀念的支配下,盧梭對霍布斯所謂自然狀態中的個 人觀念進行了批判、黑格爾對康德有關個人之自主性的理想進行了批判、馬克思對資本主義 社會中的個人主義觀念進行了批判、而自由主義的當代批判論者(亦即“社群主義”論者)則 把批判矛頭指向了較為晚出的羅爾斯和諾齊克等人自由主義哲學中的個人主義觀念。[20]這 裡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在這些論戰中,最值得我們注意的乃是一種經由本體論向方法論的轉 換而形成的一種界分兩種個人主義的方法論進路。實際上,從歷史上看,有關兩種“個人主 義”的問題早在托克維爾時代就已經以一種頗為隱密的方式存在了,而且還引起了一些人士 的關注:這可以在托克維爾所趨近的斯密式的個人主義與他在《民主在美國》(Democ racyinAmerica)一書中反對的“個人主義”之間的對照中見出(參見第5-6頁) 。但是,真正使這個問題凸顯出來並最早對之i行追問或探究的論者卻是馬克思﹒韋伯和哈 耶克等論者。社會學家JosephAgassi在一篇分析制度個人主義 (instiu ionalindividualism)與心理個人主義(psychologisti cindividualism)間區別的論文中,比較詳盡地討論了“方法論”個人主義 這個術語的淵源及其主旨。[21]他在該文中指出,“方法論的”(methodologi cal)這個術語可以用來形容 “個人主義”、“心理主義”(psychologism) 、“集體主義或整體主義”及“制度主義”等術語。眾所P知,“方法論的”這個術語乃是 與“本體論的”(ontological)這個術語相對的──因為前者與其說是一項命題 ,不如說是毨種論証模式:當我們用那些從科學方法領域中得出的論辯去論証一項命題的成 效性或有效性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方法論的”這個術語來倛容這項命題。韋伯就在他的 研究中對他自己的關于方法的個人主義 (individualismofmethod) 與出現在其歷史研究中的個人主義做出了明確的區分。需要指出的是,韋伯乃是同米塞斯一 起共同發明了“方法論個人主義”這個術語的,因為正是米塞斯把韋伯所採用的“關于方法 的個人主義”或“個人主義方法論”(individualisticmethodol ogy)這個術語轉述成了其當下的形式即“方法論個人主義”──哈耶克、波普爾和哲學 家華特金斯(J。W。N。Watkins)則使這個用法得到了普及和深化;最為重要的是 ,一如Agaasi所犀利指出的,韋伯和哈耶克等人還發起並推動了哲學從本體論向方法 論的轉換,而這一轉換“乃是20世紀哲學實踐中最重大的變化之一”[22]。從另一角度講, JeremyShearmur也相當正確地指出,哈耶克通過指出任何捍衛特定分配制度 的理論必須考慮個人的社會性質以及個人理性有限的觀點,而對那些因認為自由主義是一種 立基于虛構的人性和社會的理論而對之大加批判的社會思想家,給出了自韋伯以降最為持久 且最為全面的回應[23]。實際上,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哈耶克闡明了他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 主義與那種原子論的個人主義間的明確區分。   (二)方法論個人主義遭到的批判   一如前述,方法論個人主義觀點自提出以來便遭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批判,而我認為, 其間與本文討論緊密相關的有這樣兩種批判:一是M。Simon和S。ukes對方法論 個人主義所做的批判,二是當代“社群主義”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所做的批判。[24]我之所 以選擇並強調這兩種批判,其原因乃在于前者將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了奧地利學派,尤其是 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25];而後者乃是在方法論個人主義頗為盛行的情勢下通過批判當 代自由主義的方式而凸顯其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批判的,因此透過對這場新一輪批判觀點的 討論,我們不僅可以間接地洞見到哈耶克自由主義與當代自由主義間的區別,而且還可以認 識到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與當代自由主義者所主張的那種原子論的個人主義間的區別。   (1) Simon和Lukes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批判   美國哲學家MichaelA。Simon在1982年發表的一部題為《理解人的行動: 社會解釋與社會科學觀》(UnderstandingHumanAction:Soc ialExpl憸髍憸潄鞥驒髍憸髍鮈潄艟瞱銚鞥麫鞥驒髍驒謖屣驒諲鞥憸穮屣諲鞥瞱髍 e)的著作中對方法論個人主義在經濟學中的價值進行了質疑[26]。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 ,Simon的批判乃是以S。Lukes于1968年發表的一篇題為“方法論個人主義重考 ”(Methodol驒鵂鞥諲憸穮蛁髍鮈鞥敻鞥鮈踨憸穮鞥麫鶔遉瞱諲驒髍麫鞥鮈瞱畭 d)的論文中所提出的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批判觀點為基礎的。Lukes在這篇論文中指 出[27],方法論個人主義原則乃是陳腐之詞,因為作為對解釋或論証的一種規定,方法論個 人主義明確宣稱任何被視作社會現象或個人現象的解釋都不應當被視作是解釋,除非它們是 完全根據有關個人的事實做出的解釋;這種方法論個人主義在原則上認為,在社會世界中只 有個人具有本體論上的實在地位,而社會現象只是心智的構造之物,因而不具有實在的地位 。更為緊要的是,在Lukes看來,哈耶克所主張的有關社會事實和社會現象惟有根據個 人行動才能得到解釋的觀點,也是這種陳腐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原則。[28]因此,Lukes 得出結論認為:第一,哈耶克所提出的方法論個人主義毫無貢獻可言,充其量只是引發了一 場“大混戰”而已;第二,哈耶克所讚成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亦即他在“個人主義:真與 偽”一文和《對唯科學主義的反動》(TheCounter- Revolutiono Science)一書中所提出的那種方法論個人主義──乃是一種偽裝的個人主義,因為 它企圖通過只關注有關個人的事實而從根本上質疑個人有可能就社會現象給出類似于法則的 陳述的能力,同時以一種暗渡陳倉的方式去實現証明政治自由主義正當性的謀劃[29]。   與Lukes一樣,Simon也傾向于把哈耶克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觀點僅僅視 作是一種偽裝成方法論論証模式的意識形態訴D。Simon認為,“經濟學乃是一門關于 集體行動之結果的科學,而不是一門關于行動本身的科學”[30]。在Simon看來,在實 洑這項任務的過程中存在著兩股主要的知識努力:一種是簡單的制度主義(institu tionalism),而另一種則是方法論個人主烗。在簡單的制度主義觀點中,個人行 動者在知識論被降到了一個極為次要的地位,如果不是毫無地位的話;與之相對,社會制度 則被理豐化成了一種真實的實體,亦即具有自身生命的集體物,因此一種“群體心智”或某 種其他的超個人實體被確認是一種推動制度發展的力量。刳謂方法論個人主義,乃是當時佔 據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經濟學所主張的那種以原子論的個人為核心的方法論個人主義。Sim on認為,贍種簡單的制度主義觀點存在著極大的謬誤,因此現在唯一可以替代這種幼稚的 制度主義的方法乃是方法論個人主義。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xSimon提出上述主張卻 “並不是為了捍衛方法論個人主義以反對幼稚的整體主義,而毋寧是要指出,方法論個人主 義也是一種不可郤的、哲學上極為糟糕的解釋社會現象的手段”;[31]這是因為Simon 認為,第一,確實存在著不能被化約至個人層面的社會事實;第二x制度雖說不是獨立于個 人而存在的,但是它們仍有著自身的生命;第三,那種因此而認為集體僅僅是心智建構者的 觀點乃是錯誤的;第芎,從理論上假設一個超個人的實體以解釋社會現象的做法,應當根據 實用的考慮而非本體論的考慮加以判斷。[32]正是立基于上述觀點,Smon進一步指出 ,以努力通過僅僅根據個人行動者而對社會制度進行解釋時,方法論個人主義者實際上把復 雜的社會現象解釋成了原莛計算單位的結果,而這無異于把個人成分從他們研究的社會現象 中切割掉。這就是說,如果社會科學的目標就是要把社會制度當作人之行動絢集合結果(既 不是某種超個人實體的結果也不是孤立個人最大化的結果)加以理解的話,那麼上述形式的 方法論個人主義進路就是無法釣立的。最後,Simon經由這種論証方式而得出結論認為 ,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義的目的與其說是一種本體論上的企圖,毋寧說是一種自衭主義意識 形態的謀劃。 [33]   顯而易見,Simon和Lukes的批判實際上都是指向那種幼稚的原子論的方法論 個人淗義的,但是他們卻把哈耶克所主張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也誤解成這種方法論個人主義。 關于Simon和Lukes誤解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烗的問題,我將在下文中進行討論, 然而在這裡,我認為有必要先借用Prychitko的話對這個問題做一扼要的概括:“ Simo和Lukes並不理解,奧地利學派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解釋顯然區別于那種為 諸多主流新古典經濟學所擁護的個人主義”。[34]   (2) 社群主義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批判   眾所周知,自羅爾斯于1971年出版《正義論》始,英美現代自由主義政治理論便基本W 為他的論題和他的研究范式所支配,正如Barry所指出的,“當代關于正義的討論一直 集中在約翰﹒羅爾斯《正義論》這部書上,勦且任何關于正義的闡釋也無法完全不論涉到這 部著作。”[35]從研究論題的角度來看,甚至諾齊克的重要著作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也 未能脫離羅爾斯的論題范圍,一如他在該書中所坦率承認的,“《正義論》是自約翰﹒穆勒 的著作以來所僅見的一部有力的、深刻的、精巧滿B論述廣泛和系統的政治和道德哲學著作 。……政治哲學家們現在必須要麼在羅爾斯的理論框架內工作,要麼必須解釋不這樣做的理 由”。 [36]從研究范式的角度來看,我們則可以說英美政治哲學的發展因羅爾斯《正義論 》重新確立起了義務論倫理學而步入了一個羅爾斯時代”或“以羅爾斯為軸心的時代”,一 如Kelly所指出的,“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一書于1971年發表以後,這樣的道理論 証便迅速成了討論政治哲學所有問題的支配性范式” [37],而這個范式的主要特征便是英 語世界的自由主義從功利主義走出而步入了“以個人權利偽臕式赤漱銊t性話語之中。[38]   然而,以羅爾斯等人為代表的當代自由主義者所主張的個人主義的自由主義觀念卻遭到 了“社群主義”者的猛烈抨擊,而在這些批判者當中,則以A。麥金泰爾、Michael Walzer、BenjaminBarber、M﹒桑德爾、R。P。沃爾夫(Wolf f)和查爾斯﹒泰勒等人為主要代表。“社群主義” 者的努力主要集中在下述兩個方面:一 是全力闡明o樣一種觀點,即自由的個人主義在根本上誤解了個人與其社會存在之間的關系 ;二是努力揭示當下社會的社群觀,而這個觀點的首要原則便虍強調道德共同體的價值高于 道德個體的價值,並強調社會、歷史、整體和關系等非個人性因素在人類道德生活中的基礎 性和必然性意義[39]。更進一步看,這一批判還從另一角度揭示了社群主義者與當代自由主 義者所論爭的最重要的實質性問題之一,即倫理學的價值本源究竟O個體我,還是作為社群 的我們?社群主義者就此指出,當代自由主義者以個人權利的正當性為當然的基點,所尋求 的乃是一種正義規則倫理和自由義務倫理,但是他們卻完全忽視了社群的價值以及由此而對 一種以社群善為價值目標的價值倫理或以個人內在品格為基點的德性倫理的探求,正如桑德 爾所指出的,“如果說,功利主義沒有嚴肅地對待我們的獨特性(distinctnes s),那麼,作為公平的正義則沒有嚴肅地對待我們的共同性(commonality)。 由于它把我們的約束看作是優先的、已曾固定的和普遍適用的,所以它把我們的共同性降歸 為善的一個方面,並把善降歸為一種純粹的偶然、一種無差別需要和欲望的產物,與道德立 場毫不相關”[40]。 @ 與桑德爾的批判相類似,其他一些社群主義者也從上述兩個方面對當代自由主義提出了 尖銳的批判。麥金泰爾甚至得出結論說,當代自由淗義不過是18世紀啟蒙運動道德哲學家們 的現代性倫理謀劃意圖的繼續,因而也必定與它們的先驅理論一樣難逃失敗的命運。這一方 面是涘為它試圖按照其所設計的人性概念為道德或道德規則提供合理性的論証;另一方面則 是因為它所竭力論証的那套道德規則甚至其論証本身與辿所確信的那種人性概念存在著深刻 的不相容性:一種完全缺乏社會歷史情景解釋的、自然化的或“未經教化的人性”如何能認 識自身的据實目的呢?一個只享有此種人性而又不能認識其真實目的的個人又如何去認同、 接受和實踐非人格性的客觀道德規則呢?□因此,麥金泰爾認鈍,這是啟蒙運動以降的自由 主義道德哲學家們所一直面臨且未能真正解決的問題。從更深的層面來看,社群主義者認為 ,當代自由主義盓所以無助于那些關于善社會之性質以及個人在社會秩序中的地位這類問題 的討論,根本原因乃在于當代自由主義是一種不具有任何社會理論絢政治哲學。當然,他們 並不認為當代自由主義的這個謬誤是當代自由主義者個人的知識問題,相反他們認為這是自 由的個人主義傳統所妴有的缺陷,一如R。P。沃爾夫在批判羅爾斯的正義論的時候所尖銳 指出的,當代自由主義的真正問題乃是“那個整個政治哲學傳統的內在イ陷所致”。[41]   沃爾夫所說的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傳統的內在缺陷,實際上就是最深層地植根于不同自由 主義學派所共同始于的那個理論假設,即個人乃是一種孤立的、非社會的造物和一種只關注 個人一己私利的造物,而所謂社會和政體只是個人與個人聯合的結果而已;因此,在他們看 來,個人才是道德和政治義務的真正本源。社群主義者指出,這種“原子式”的個人主義理 論正是從這樣一幅虛構的人性圖景出發,建構起了他們對社會的解釋,即社會契約只有在以 下情形中──亦即調整個人間關系的諸原則必須與那些達成“社會契約”的“個人”所自願 接受的原則相一致的情形中──方可得到正當性的証明,但是他們卻完全忽略了個人作為社 會存在的性質。換言之,自由主義傳統賴以為基礎的上述個人主義假設,未能而且也不可能 對支配社會互動的經濟、政治和歷史過程給出真切且充分的解釋,但是在社群主義者看來, 這樣一種解釋卻是一種哲學試圖成為一種關于從的哲學的必要前提。   根據上述批判,社群主義者得出結論認為,在o個自由的個人主義傳統中,最徹底否定 任何訴諸人性或人的社會環境者乃是康德,因為那些必須接受的正義規則,乃是那些適用于 所有嚎性存在(rationalbeing)的規則,進而在他那裡,社會理論與界定正義 規則的問題毫無關聯。羅爾斯的自由個人主義亦是如此x他與康德一樣,只有一個理性的理 論,而沒有一個人性的理論;諾齊克盡管批判羅爾斯的觀點,然而由于他關于社會世界的性 質或人性絢解釋對于他的個人權利的性質毫無影響,從而使他不可能界定出作為社會存在的 真實的個人,所以他的解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只是一種對自衭個人主義的社會解釋架構的延 續而已。歸根結底,這種個人主義的自由傳統無法給人們提供一種具有社會理論的政治哲學 ,因為個人的劦會性質與他們論証不涉。   三、 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   正如我在本文引論的討論中所指出的,本文的結論之一是“Simon和Lukes的 批判,就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而言,可以說是完全誤置了對象……;而當代‘社群主義 ’論者對方法論個人主義所做批判則根本無法適用于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當然,在 我對這個觀點進行論証之前,它還只是一項假設而已;而這意味著,我們在得出這項結論之 前,我們必須首先回答“何謂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這個問題。依循此一邏輯,同時考 慮哈耶克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下文的討論將直接採用哈耶克本人的術語“真個人主義”)乃是 在對他所謂的“偽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亦即我們在上文所說的屁蒛擖D義”)的批判 過程中得到確立的,因此我將在下文中結合哈耶克對“偽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的批判 來闡明哈耶克的個人主義觀。   (一) 哈耶克對“偽個人主義”[42]的批判   哈耶克指出,“個人主義”這個術語不僅被反對它的人歪曲得面目全D了,而且還一直 被人們用來描述各種對社會的不同看法,其區別的程度甚至達到了它們與傳統上被視作是其 對立面的觀點之間的那種區屠程度(參見第3-4頁);換言之,盡管方法論個人主義在總體上 講都試圖根據個人行動去描述或者解釋社會現象,盡管哈耶克所界分的蘇格蘭思想傳統與歐 洲大陸的笛卡爾思想傳統基本上都是以“個人主義”之名而為世人所知的(參見第5頁),盡 管哈耶克的方法論也是一種個人主q的方法論,但是不容忽視的是,在哈耶克那裡,真個人 主義與偽個人主義的觀點認為,“對于任何把個人視作出發點並且假定個人乃是經由毨種形 式契約的方式把自己的特定意志與其他人的意志統合在一起形成社會的哲學家來說,信奉自 生自發的社會產物的做法從邏輯上講乃虍不可能的”,[43]而真個人主義則是唯一一種旨在 闡明自生自發社會產物之形成的現象並使之得到人理解的理論;其次,偽個人主義必定會孳 致這樣一種結論,即只有當社會過程受個人理性控制的時候,它們才能夠有效地服務于個人 的目的,而真個人主義則與此相反,因為它潤信,如果讓個人享有自由,那麼他們取得的成 就往往會大于個人理性所能設計或預見到的成就。的確,哈耶克的真個人主義所意指的就是 這樣試圖使社會現象得到人們理解並主張個人理性有限的個人主義的社會理論,而且也是他 “在任何情況下都願意捍衛的唯一的一種個人主q,而且我堅信,它也是人們能夠持之一貫 捍衛的唯一的一種個人主義”(第32頁)。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哈耶克強調對作為社會存在的 該人或個人行動的社會性質進行闡釋的必要性,並在此基礎上為自由政治秩序提供一種基本 的政治原理。據此我們可以說,哈耶克在這個方面袢出的最大貢獻乃是這樣一個洞見,即個 人主義所提供的乃是一種社會理論,而不是一套有關孤立個人的權利主張或者任何一套有關 個人倇質為一理性的假設[44]。從哈耶克提出的這個洞見來看,其間顯然涉及到“個人”這 個核心觀念中兩個緊密相關且最為基本的構成要素:一虍“個人行動及其客體”,二是“個 人理性”。立基于此,當然也是為了論述的方便,我擬在下文中把討論的范圍主要限定在這 兩個基本瑁面並且結合哈耶克對“偽個人主義”的批判來闡明他所主張的真個人主義。   (1)哈耶克對“個人行動及其客體”的認識   哈耶克指出,在各種誤解方法論個人主義的觀點中,“偽個人主義”乃是“最為愚蠢” 的一種誤解,因為這種觀點把作為個人主義基設的“個人”竟然理解成了在事實上自足于社 會並且從形而上的角度把它假設成了在本體論上先于社會或者先于其在社會中的成員身份的 那種孤立的個體實在,亦即“那種認為個人主義乃是一種以孤立的或自足的個人的存在為預 設的(或者是以這樣一項假設為基礎的)觀點,而不是一種以人的整個性質和特征都取決于他 們存在于社會之中這樣一個事實作為出發點的觀點”(第6頁)。實際上,哈耶克所理解的“ 個人”,一p亞裡士多德的理解,在性質上乃是一種社會動物或政治運動 (zoonPol itikon);因此,具體到社會政治秩序層面來看,哈耶克所認識的“個人”,只能當 他作為並非由若幹個人按照刻意的方式集中控制並計劃的社會共同體(而是由個人經由自由 互動而自生自發形赤漸B在成就方面遠遠大于個人“心智”純粹之總合的未意圖的社會共同 體)的成員時才能作為個人而存在。關于這個問題,哈耶克進一步指出:第一,如果“偽個 人主義”所信奉的“個人觀”是正確的,那麼方法論個人主義對于人們理解社會現象來說毫 無助益可言了;第二也是更為緊要的,如果人們只是從“唯個人主義的”角度去認識社會, 亦即按照原子論的方式完全從個人本身的角度去認識社會,那麼作為一種對解釋的規定,方 法論個人主義就不僅對人們認識和理解社會政治秩序或社會經濟秩序毫無助益,甚至還會使 個人行動以及個人間的社會互動本身無法得到人們的理解,因為在哈耶克看來,既然個人或 個人行動在性質上乃是社會的,那麼社會現象就絕不能被化約至孤立個人或孤立個人行動的 層面。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偽個人主義”之所以會忽視“個人”所具有的這種社會特 性,實是因為它經由一種完全錯誤的“方法論具體化”(methodologicalr eification)[45]的思維方式而把它所做的方法論上的抽象誤作成了形而上的實 在;這就是說,通過這種錯誤的置換,“偽個人主義”不僅把“個人”看成了某種由物理特 性決定的“給定之物”,甚至還把“個人”假定成了有著一種先于社會的本體論實在地位。   為了更好地洞見哈耶克真個人主義所主張的上述具有社會性的“個人”觀,我{為我們 必須理解和把握哈耶克論述中的這樣三個要點:首先,作為“個人”構成要素的“個人行動 ”及其“客體”實際上都不具有本體豐上的實在地位,因為這些構成要素並不是由所謂的物 理特性或某一終極原因決定的,而是由種種不確定的主觀因素所導致的結果。哈耶克曾頜在 研究社會科學的事實的時候明確指出,“我們之所以把某個行動者在不同情形中制造某個產 品(比方說一個紗錠)的不同方法視作同一笭生產活動的事例,並不是因為這些不同的制造方 法之間存有著任何客觀的或物理的相似性,而是因為(我們認為)該行動者有著相同的意圖。 ”[46]哈耶克進而認為,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當我們談論其他人的 可理解的行動及其客體的時候,任何人都無法C舉出──而且任何一門科學至今都無力告訴 我們──我們據以認識這些行動及其客體之存在的所有不同的物理特性,因為任何這些類型 中的成分所擁有的共同特性並不是物理特性,而必定是某種其他東西。[47]為此,哈耶克還 在“社會科學的事實”一文中列舉了許多日常生﹞云漕⑧狳蚖〝疉L的這個觀點,比如說, 他指出:“只要我的活動是在與我自己同樣的人當中展開的,那麼我就極可能根據銀行支票 或蛌輪手槍所具有的物理特性而得出結論說,對于持有者來說,它們是貨幣或是武器。當我 看到一個拿著一個貝殼或一根細長管子的土著人的時碣,這件東西的物理特性很可能無法告 訴我任何東西。但是,當有關的觀察告訴我貝殼之于他是貨幣、而細長管子之于他則是武器 的時候x這就會使這個客體明確地顯現出來──如果我對這些貨幣觀念或裝器觀念不熟悉的 話,那麼對于我來講,類似的觀察很難使這些客體較為明Я地表現出來。正是在認識這些東 西的過程中,我開始理解這些人的行為。我之所以能夠理解並適應一種‘有意義’的行動方 案,就是因帡我漸漸地不再把它視作是一種具有某些物理特性的東西,而是把它視作是一種 與我自己有目的的行動之模式相符合的東西。”[48]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哈耶克宣稱,無論是在個人活動的客體方面,還是在個人行動本身 的方面,致使我們認識它們的並不是它們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但是這卻並不意味著哈耶克認 為它們的物理特性不會進入我們對它們的分類過程之中,而僅僅意指“任何物理特性都不可 能出現在我們對任何這些類型所做的明確的定義當中,因為這些類型中的各個成分未必具有 共同的物理特性,而且更有甚者,我們甚至不可能有意識地或明確地知道這樣一項標準,即 一個客體至少具有各種物理特性當中的哪一項特性才能夠成為某一類型中的一個成分。” [49]   其次,哈耶克進一步主張,在我們認識或理解個人行動及其客體的時候,起關鍵作用的 實是作為認識者的我們與被認識者所具有的意ㄘ庢N圖,因此社會科學家不應當而且也不能 只關注孤立個人行動的“事實”或者僅僅關注個人行動之客體的“物理特性”。具體言之, 從一個方面來看,就我們試圖認識的個人行動之“客體”而言,它們“都不是根據它們所具 有的‘實在的’特性加以界定的,而是根據人們鴷早怐漪搌k進行定義的。簡而言之,在社 會科學中,事物乃是人們認為的事物。錢之所以是錢,語詞之所以是語詞,化妝品之所以是 化蚸品,只是因為某人認為它們是錢、語詞和化妝品;”[50]再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就我們 試圖認識的 “個人行動”而言,“只要我們把人之行動解釋成有目的行動或者有意義的行 動──無論我們是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了這樣的解釋還是我們在社會科學研究過程中做出了這 樣的解釋,那麼我們就必須對……不同種類的行動本身做出界定,而這種界定所依憑的並不 是什麼物理特性,而是行動者的意見或意圖。這個事實導致了一些極為重要的後果,比如說 ,……當我們說某人有食物或錢的時候,或者當我們說他講了某個語詞的時候,我們這種說 法當中肯定還包含有這樣的意思:他知道食物能吃、錢可以用來買東西、詞語則能夠為人們 所理解──當然,這種說法當中也許還包含有許多其他的意思。”[51]這顯然意味著,社會 科學家在努力使諸如“個人行動”或“客體”這樣的社會現象得到理解的過程中必須訴諸在 性質上完全屬于互動意義的領域,因為一如哈耶克所言,如果人們只是從“錢”的物理特性 去理解,那麼“錢”就只能被認為是一個“圓金屬片”而已[52];與此同理如果人們只是從 個人言說這個“事實”去探究,那麼“語詞”本身也無法得到恰當的理解;更為重要的是, 如果按照“偽個人主義”的方式去理解,那麼不同的個人對這些客體所採取的相應行動也會 表現為完全任意的和毫無意義的行動。   正是因為如此,哈C克的真個人主義認為,“我們惟有通過理解那些指向其他人並受其 預期行為所指導的個人行動,方能達致對社會現象的理解”(第6頁)。顯而易見,哈耶克的 這段文字表明,個人之間所存在的並不只是“偽個人主義”所斷言的那種外部關系,而更是 在心智模式方面的內在關聯,正如ChrisSciabarra所恰當指出的,“立基于 社會學的探究,哈耶克……揭示了一種有關內部關系之哲學的諸要素。對于哈耶克來說,個 人是不可能獨立存在的,因為個人只是某個具體的歷史環境和文化環境中的行動者。”[53] 當然,這也是哈耶克在他的一系列論著中始終堅持下述觀點的原因之所在,即“真個人主義 的基本主張認為,通過對個人行動之綜合影響的探究,我們發現:第一,人類賴以取得成就 的許多制度乃是在心智未加設計和指導的情況下逐漸形成並正在發揮作用的;第二,套用亞 當﹒弗格森的話來說,‘民族或國家乃是因偶然緣故而形成的,但是它們的制度則實實在在 是人之行動的結果,而非人之設計的結果’;第三,自由人經由自生自發的合作而創造的成 就,往往要比他們個人的心智所能充分理解的東西更偉大。這就是喬希亞﹒塔克、亞當﹒斯 密、亞當﹒弗格森和埃德蒙﹒ 伯克所闡o的偉大論題,亦即古典政治經濟學做出的一項偉 大發現:它不僅構成了我們理解經濟生活的基礎,而且也為我們理解大多數真正的社會現象 奠定了一個基礎”(第7頁)。當然,我們也可以借用G。B。Madsion立基于闡釋學 角度做出的分析來闡釋哈耶克的這段文字:“它徹底否棄了任何形式的原子論個人主義,而 且也否定了所有下述形式的方法論個人主義,亦即霍布斯傳統中的那種主張:只要對社會現 象的說明不是完全根據有關個人的事實加以表述的話,那麼它們就是無法接受的。”[54]   再其次,哈耶克真個人主義還認為,社會科ゲa對社會政治秩序或社會經濟秩序(包括 它們的構成方式和作用方式)的認識或理解必須經由對個人行動及其客體施以“類推”認識 的方吽而得到實現;這即是說,“當我們討論那些被我們視作其他人有意識採取的行動的時 候,我們一般都會採用類推的方法,亦即根據自己的理諸去解釋他們的行動;這就是說,我 們會把其他的行動以及他們行動的客體歸入到我們只是根據我們自己的知識而知道的那些類 型或范疇痐去。我們假定其他人對某種目的或某種工具、某種武器或某種食品的認識與我們 的認識是一樣的,正如我們假定其他人就象我們一樣也能幔知道不同顏色或不同形狀之間的 差別一般。” [55]換言之,當我們在認識和理解個人行動及其客體的時候,我們總是會把 我們所知道的那種客體分類系統投射到該行動者的身上,並且依據這種方式對我們實際上看 到的行動添附其他意義;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我們把我們所知道的那種客體分類系統投 射到某個行動者的身上,所依據的並不是我們對該行動者的觀察,而毋寧是因為我們就是根 據這些類型來認識我們自己的。[56]更進一步說,這些類型或這些概念“所意指的乃是我們 ‘以直覺方式’認識到的一種事態;此外,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僅會毫不猶豫地使用這些概 念,而且所有的社會交往亦即人們之間所有的交流也都是以這些概念為基礎的。”[57]因此 在一定程度上講,哈耶克所主張的這種“類推”認識方式確實表現出了一些後現代論者在討 論哈耶克方法論個人主義時所說的那種“主體間”性質[58]。 @ 立基于上述討論,我們可以認為,哈耶克真個人主義的核心要點在于:“個人行動”及 其“客體”在本體論上或在經驗上並不先于社會而愀在,而只是在意義序列上優先于社會。 正如Madison所指出的,哈耶克真個人主義中的“個人”所具有的首位性乃是道德論 的而嵯本體論的,而這意味著哈耶克的真個人主義必須從知識論的角度而不能從形而上的角 度加以理解,因為一種“形而上的”個人主義(ametaphysicalindivi dualism)乃是一種斷言個人與社會相比有著一種本體論上的首位性,而社會只具有 一種次位的磞b地位;與之相反,一種“知識論的”個人主義 (anepistemolo gicalindividualism)則主張,個人並不先于社會而存在或者社會絕不 能被化約成個人。[59]顯而易見,一方面通過對“個人行動”及其“客體”的上述理解,哈 耶克在批判偽個人主義的過程中主張一種真正試圖使社會政治秩序和社會經濟秩序得到理解 的非本質主義的和大量化約論的方法論個人主義[60]:它不僅認為社會不能被化約至那些只 具有外部關系的孤立的個人層面,而且還認為偽個人主義所始于的那種由孤立個人形成社會 的理論假設也不能成立;而另一方面,哈耶克則試圖經由對個人間心智和行動互動的“類推 ”認識而使社會秩序得到人們的認識和理解,並在此一認識的基礎上做如下的追問:如果社 會秩序要得到維續和個人的安全或自由要得到維護,那麼人們必須確立什麼樣的權利和義務 ,進而通過這樣的追問而形成維護個人權利的政治準則,套用哈耶克本人在探究真個人主義 特征時的話來說,“真個人主義首先是一種社會理論,亦即一種旨在理解各種決定著人類社 會生活的力量的努力;其次它才是一套從這種社會觀念中衍生出的政治準則”(第6頁)。   (2)哈耶克對“個人理吽赤獄{識   實際上,哈耶克不僅明確指出了偽個人主義試圖根據孤立且自足于社會的個人理解社會 現象的謬誤,而且更是揭露了偽個人主義試圖根據有能力通過運用“個人理性”的力量設計 最優制度並取得最優結果的個人去理解社會現象的那種企圖所具有的危害。從哈耶克的真個 人主義來看,偽個人主義經由錯誤地解釋作為“個人” 基本構成要素之一的“個人理性” 而導致的危害主要表現在這樣兩個霅情G一是它實際上構成了“集體主義”的思想淵源,一 如哈耶克所說的,“這種唯理主義的個人主義(thisrationalisticin dividualism)始終隱含有一種演變成個人主義敵對面的趨向,比如說,社會主 義或集體主義”;因此,它“必須被視作O現代社會主義的一個思想淵源──就此而言,這 種唯理主義的個人主義可以說與某些徹頭徹尾的集體主義理論有著同樣的重要性”(第5 頁) 。二是它在社會實踐中還導向衛“集體主義”的制度性安排,因為哈耶克指出,“對社會做 個人主義的分析的……目的就在于反對唯理主q的偽個人主義 (rationalisti cpseudo-individualism),因為這種偽個人主義還會在實踐中導向集 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9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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