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很久一直看不太懂..
單子上面寫說
於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且須於
報到分發時繳交學雜費,逾時未完成報到分發手續者,視
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保留錄取資格。
可是如果是需要就貸呢?
場內會有辦理就貸的人員嗎(總覺得不太可能)
先謝謝各位幫忙回答..
希望我想備的備的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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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回答,不想和任何人說話,
只想聽著自己沒有頭緒的心在說些什麼。
http://www.wretch.cc/blog/Ange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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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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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4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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